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断把司法体制改革推向纵深,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三湘大地,公平正义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目前,我省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龙头的司法改革全面推开,法官员额制已经改革到位,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日益完善规范。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改革配套举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设“五个过硬”法院队伍,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立案监督了一批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小标的大扣押的案件,优化了司法环境、推动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形成。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立全国首家驻省级环保部门检察联络室、全国首家省级驻食药监部门检察联络室,并正在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健全落实罪刑法定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冤假错案发现报告、督促纠正、依法赔偿等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
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在全国率先探索监督更加系统全面的“公安执法监管中心”新机制,构建办案更加公正规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标准,推出办事更加便利便捷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30条”新举措,推行执法更加公开透明的“阳光警务公开”新机制,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了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
省监狱管理局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监狱管理水平,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细化假释适用的实体条件、程序、标准等办法,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沙兆华 王曦 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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