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娄底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振主持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草案)。
会上,市财金办副主任王锡康作《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市财政局局长黄隆华、财金办主任李文明作了相关补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曾晚生宣读了《关于提请审议<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卿晓晖作了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一飞宣读《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实施<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的决定(草案)》,最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该《试行办法》。
会议认为该《试行办法》有利于冷水江市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有利于提高冷水江市财政收入质量,有利于提高冷水江市可用财力,同时《试行办法》对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审批、拨付程序、保障机制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切实可行。
易振强调,加强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政实力,既是冷水江市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关系到冷水江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在传统财源持续萎缩的情况下,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财源建设新思路,破解当前财政增收困难,做大做强地方财政,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出台《试行办法》十分必要,也积极可行。希望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财源建设资金专用帐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试行办法》顺利实施,实现培植财源、引进财源,切实破解当前财政增收困境。
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年玉、杨清、罗亚莉、肖新樵、段一飞参加会议,冷水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曾伯怡,副市长曾晚生等市领导列席会议。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
作者:庾一清 欧阳琦容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