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江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业、颜集成、潘爱民、彭子玉、阳建民、徐亚健、肖树人,秘书长韩晓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广,副市长傅军、罗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保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议指出,2016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但目前湘潭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部分地区和单位仍存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环保执法力度也待加强,环保宣传有待深入,全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湘潭当前在环保工作方面仍存在的问题,通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环保督察考察机制;创新管理制度,标本兼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城市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强化资源利用,通过减少固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等举措,大力促进湘潭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围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扎实解决了湘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但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永远没有松劲的时候。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抓好当前湘潭在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的有关问题的整改和落实,着力打造“四个最严”的主板,补齐准入、检测、监管、打击的短板,打造品牌、互联网+的升级版,扎实推进社会共治,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守护食品安全。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提振大家的消费信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审议通过了《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来源:湘潭人大
作者:曾晓蓉 李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