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娄底冷水江市第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共同参与制定,从各个方面考虑了与政策法律相符的因素。《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审批和拨付程序,保证《试行办法》有计划、按规定实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试行办法》的制定对加强财源建设、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十分必要,也积极可行。既是冷水江市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关系到冷水江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在传统财源持续萎缩的情况下,如何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财源建设思路,破解当前财政增收困难,做大做强地方财政,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试行办法》出台有其重要意义。
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审查结果报告,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批准市人民政府实施《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建议市人民政府着手成立冷水江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奖励兑现申报审批程序的相关表格和流程,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确保《试行办法》顺利实施,实现培植财源、引进财源,破解当前财政增收困境。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财经委
作者:卿晓晖 杨丹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