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以改革为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共享“阳光司法”的温暖。
公开促公正
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于欢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山东高院通过微博对庭审以及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
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是司法公开的关键。曾几何时,案件的审理进程只有经办法官和书记员才清楚,当事人只能想方设法托人打听。随着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2014年8月投入运行,这一现象正在成为历史。
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裁判文书超过3000万份,访问量接近100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
检察机关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9万余条、法律文书201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5万余条、法律文书201万余份。
司法部门深化狱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
公安部门在25个省区市建立运行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15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13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网上轻轻一点,就能获知案件处理的流程信息。
“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司法过程及其结果的公正,有效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
阳光司法
一堂最好的“法治公开课”
在法治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司法信息“上传下达”方式,早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2016年10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为期一年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大型网络互动直播活动。媒体记者随执法人员一同走进执行现场,在线直播法官与失信被执行人“过招”,引来大量网友纷纷点赞。
“直播的形式对被执行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震慑;对公众来说,也是一次普法宣传教育。”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说。
近年来,司法机关借力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技手段,直观展示司法人员工作的真实状态。
自去年7月1日起,最高法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上网直播,各级法院直播庭审超过60万次,观看量超过20亿人次。
检察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
公安部门推行公开处理群众评议制度,把群众评议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与,让群众有话说;实行执法办案全过程解释告知制度,在执法的每个环节都向当事人解释告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说,“阳光司法”提高了公众对司法的关注和认知程度以及当事人对司法活动的参与程度,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的力量源泉。
公开透明
为群众打开司法便民“大门”
登录“资中法院”网站,点击“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填写立案申请,提交电子诉讼材料……四川律师王浩只花了几分钟时间,便在网上完成了一起民事诉讼的立案申请。
唯有公开透明,才能为群众打开司法便民的“大门”。
如今,全国各地法院基本都已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超过2000家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
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全面推开。各省区市检察机关在“同一平台”上,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服务。
信息化,是司法公开的必由之路,更是助推司法便民的关键一招。让数据和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信息化时代,新科技手段可以更好推动司法为民、司法便民。
随着“智慧法院”的加速建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做到全流程依法公开,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正在逐渐成为现实。
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智慧检务”,发挥大数据技术在智能检索、类案推送、辅助定罪量刑、绩效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从“服务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和办案并重”转变。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的不竭动力。专家认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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