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湘发【2015】26号文件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的要求,指导乡镇按照新要求顺利召开好人代会,做好县乡代表补选、另选工作,7月13日,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副主任曾耀辉、李西文、胡自庚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工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县17个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耀辉主持。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倪波就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县乡代表补选、另选工作征询意见,回答乡镇人大主席的提问。
接着,会议围绕乡镇人代会召开的基本程序、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乡镇人大主席职责等内容进行了业务指导,对人代会前期筹备工作、会议议程、会议时间、会议报告等事宜进行了讲解。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强调,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就乡镇人大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好每年两次的人代会;二是要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支持和落实下半年县人大即将出台的关于县乡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三是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做到善于监督、有效监督;四是依法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特色亮点工作的宣传。
会议还就乡镇人大半年度工作以及代表工作室的运转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进行了总结和部署。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