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湘西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2017—2021年)立法规划,共有立法项目13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2件,预备及研究论证2件。
制定的立法项目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改的立法项目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遗址保护条例修正和单行条例打捆修正。预备及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德夯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栖凤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据了解,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旨在从我州实际出发,坚持突出民族地方特色,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保障民生、保护生态、加强社会管理等,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增加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把我州打造成国内外生态文化公园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湘西州人大
作者:李再兴 那萨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