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发言
6月27日,湘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副主任赵国政、刘绵晖、李西文、胡自庚以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常务副县长周贤、副县长陈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相关乡镇人大主席,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湘潭县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宏观经济从紧、经济形势难以预测的大背景下,今年我县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也面临收支矛盾难以调和、财政监管难以到位等现实困难和问题,值得政府和相关财税部门好好研究加以解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贤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整改和解决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财源建设;二是坚持依法理财;三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四是加强债务管理;五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整改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剑恒对两个报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县人民政府和财税相关部门要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拿出“一对一”整改措施;二是要加大财源建设的力度,积极培植财源,税收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要切实增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强债务的风险管控,保障财政的安全、平稳运行。
围绕农业增效问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审查的暂行规定》(草案),为县域进一步以项目建设攻坚助推经济增长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层面的监督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黄铁华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肖燎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罗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张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