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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09: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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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应对多重风险和挑战,全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2697.9亿元,增长7.3%,剔除“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换算后(简称同口径,下同)增长10.3%,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8%以上”的预期增幅目标,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554.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52.1亿元。

  过去的一年里,省委省政府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稳定经济财政运行发挥了显著作用。 一是 适度扩大总需求。争取新增债务限额461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加上上年结转的过渡期定向调增限额发行新增债券48.7亿元,全年新增债务资金达到509.7亿元,比上年增加356.7亿元,全部用于扩投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共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3.6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积极稳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性投资基金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实施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和银行优惠贷款政策,通过风险补偿、业务奖励、费用补助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出口融资业务规模、降低服务收费,助力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是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全年减轻企业税负约82亿元,2016年全省落实各类税收减免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较上年增加约254亿元;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53项,取消、放开、降标涉企收费129项。 三是 着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48.4亿元,支持钢铁、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化解过剩、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助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支持消化商品房库存;全年共发行政府置换债券2940.4亿元,平均利率2.79%,置换后全省每年可降低利息成本约210亿元。

  2016年,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我们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摆在突出位置,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定期进行精细分析、精准调度,通过联合办税和信息共享治理“跑冒滴漏”,制止和纠正市县虚增非税收入等行为。经过不懈努力,收入增幅下滑的趋势得到扭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从9月的4.8%逐步回升到年底的6.01%。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3105.5亿元,同比增长2.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1146.6亿元,增长16.1%,剔除按中央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5项政府性基金31亿元后增长12.9%。 受税收增速下滑影响,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为42.5%,剔除政府性基金转列因素后为41.8%。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1229.9亿元,增长4.9%,在“营改增”减税背景下依然实现一定增长,主要是5月1日改革全面推开前,各级普遍加大了营业税的清缴力度;消费税632.7亿元,下降4.6%,主要是受控烟政策影响,卷烟消费税下降较多;企业所得税431.4亿元,增长2%。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423亿元,增长8.5%,同口径增长11.9%,比预算超收15.2亿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次性非税收入超收较多,加上上划中央收入51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4亿元。省级地方收入超收15.2亿元当年不使用,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部门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调度等举措,保障中央和省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37亿元,增长10.6%,其中,省级支出556.3亿元,增长4.7%,增速不高主要是省级新增财力和新增债券大部分用于补助市县、列市县支出。全省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 支出698.7亿元,增长2.3%,主要是“十三五”中央调整了水利投入以及林业、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补助相应减少,剔除这一因素后,农林水支出同口径增长9.2%。大幅增加财政扶贫投入,省级预算新增扶贫资金20亿元,全省扶贫支出达到90.6亿元,是上年的2.4倍。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全年整合下达贫困县的资金达到180亿元。整合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等96亿元,按计划实施16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启动精准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大力推进三个“百千万”工程,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计划,初步实现国有林场改革目标。省级安排34.4亿元,支持涔天河水库、莽山水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教育 支出1011.5亿元,增长8.9%。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扩展到所有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实现贫困县全覆盖。免学杂费政策扩展到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政策扩展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政策由农村拓展到城市,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了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我省各类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都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882.4亿元,增长13.2%。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由330元/月、165元/月提高到420元/月、220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支出539亿元,增长9.2%。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各提高50元/月,分别达到320元/月、390元/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补助人均提高100元/月,为全省100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两癌”免费检查。在14个市州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节能环保 支出155.5亿元,增长7.7%。省级投入10.5亿元,在洞庭湖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累计兑付1.8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省级补贴,启动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支持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采取PPP模式,推进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科学技术 支出71.4亿元,增长7.7%。突出加大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投入,支持湘江新区获批首批国家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省级预备费20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央和省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包括公共安全7.4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3.4亿元,农林水2.5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亿元,城乡社区0.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9亿元,教育0.8亿元,节能环保0.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5亿元,交通运输0.5亿元等。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央继续加大了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全年共下达我省转移支付2855.4亿元,加上分配我省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461亿元,共计331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4%。 一是 一般性转移支付1816.2亿元,增长11.5%,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870.7亿元,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长14.2%,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73.7亿元,排全国第三位,增长13.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2.5亿元,增长16.2%;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9.1亿元,排全国第二位,增长18%,13个县新增纳入补助范围,全省享受中央重点补助的县市达到54个,排全国第一位。 二是 专项转移支付1039.2亿元,下降4.5%,主要是中央按照预算改革要求压减了专项转移支付。洞庭湖水污染防治等9个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库,争取中央补助4.92亿元;纳入全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试点省份,获得中央补助5.72亿元;怀化市、常德市进入全国物流标准化建设城市试点,7个县入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共获得中央补助2.9亿元。

  越是增收艰难、收支矛盾尖锐的时候,越需要加大对基层的帮扶。省财政不仅将中央下达我省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下达市县,还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全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达到3034.1亿元,加上转贷市县的新增债券资金305亿元,共计333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58.1亿元,占转移支付的比重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增长13.1%,比中央对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幅高1.6个百分点;专项转移支付127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省级地方收入423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275.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2855.4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869亿元,上年结转103.1亿元,市县上解60.6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33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5660.7亿元。省级支出556.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3228.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481.4亿元,债务还本215.3亿元,上解中央31.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2亿元,结转下年87.6亿元,支出总计 5660.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2016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96.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042.9亿元,中央补助58.9亿元,上年结转234.4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556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892.2亿元;支出1021.2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2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0亿元,结转下年251亿元,支出总计2892.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6.9亿元,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60.8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556亿元,上年结转36.4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810.1亿元;支出132亿元,补助市县73.8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3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0.9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385.1亿元,结转下年55.3亿元,支出总计1810.1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科目执行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57.5亿元,重点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32.5亿元,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方面;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99.1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4.5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74.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15.3亿元,财政补贴583.1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5.8亿元;支出1478.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53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2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20.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4.1亿元,支出18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64.1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4.1亿元,支出823.9亿元,滚存结余870.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5亿元,支出98.7亿元,滚存结余22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5.7亿元,支出200.2亿元,滚存结余287.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0.5亿元,支出300.8亿元,滚存结余142.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7亿元,支出27亿元,滚存结余52.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4亿元,支出18.2亿元,滚存结余121.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支出9.6亿元,滚存结余24.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6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1.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5亿元,产权转让等其他收入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0.4亿元(主要是化解落后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补助和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上年结转3.8亿元,收入共计62.8亿元。支出完成47.7亿元,调出5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0.1亿元(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分配利润等超出其年初计划,超出部分当年不作安排,结转下年使用,以及中央部分转移支付下达较晚,市县来不及形成支出),支出共计62.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9亿元,其中,利润收入4.9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0.4亿元,收入共计37.3亿元。支出完成28亿元,调出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3亿元,结转下年4.3亿元,支出共计37.3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省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总计11023.4亿元,其中,政府债务6152.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529.8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1.4亿元。2016年,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7241.3亿元,即2015年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6780.3亿元,加上2016年中央下达新增债务限额461亿元(包括新增政府债券限额456.6亿元和外贷限额4.4亿元)。

  2016年,共发行置换债券2940.4亿元,2015、2016年合计发行置换债券4162.4亿元,占清理甄别锁定政府存量债务6267.3亿元的66.4%。4162.4亿元置换成债券后每年可节省利息约300亿元。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税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 继续加强预算统筹、改进预算安排方式。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98项整合为82项。将293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辅助性事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水利、交通等领域探索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二是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省级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涵盖交通、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2016-2018年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全国第一家申报世界银行发展政策贷款,借鉴国际先进实践经验和技术工具,探索建立债务管控新机制。将或有债务纳入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全面、客观衡量市县债务风险。出台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 三是 推进预算公开常态化、机制化。在省市县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搭建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等信息。制定出台省直部门和市县预算公开考核和通报办法,定期打分通报。在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公布的2016年度中国财政透明度排名中,我省居全国第二位。 四是 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机制。设置7大类19项考核指标,借助第三方对市县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

  2016年,全省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 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4435.9亿元,增长11.5%,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二是 继续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编制2016年预算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省级“三公”经费全年执行数为3.9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6亿元,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用于民生支出。省和市县相关支出科目中的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等项比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支出在2016年集中列支,以及2016年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基本养老金标准。 三是 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省级结转资金大幅减少,在2015年较上年减少47%的基础上,2016年较上年再下降15%。

  在财政实力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和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譬如:收入增速放缓,而部分支出结构固化、不尽合理,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市县财政形势分化,一些资源型和传统产业比重大的地区运行困难;部分市县违规变相举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大;审计结果表明,支出政策碎片化,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

  2017年,我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特别是随着推进“三个着力”、构建“四大体系”、打造“五大基地”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全省发展新动能将不断积聚,经济运行预计将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是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结构性失衡问题依然突出,民间投资意愿不强,市场预期有待提振,部分领域风险积聚。就财政而言,收入方面,在经济转型的阵痛期,我省以传统产业为主的税源结构增收更为困难,新兴产业还没有形成有力的增收拉动能力,再加上减税降费力度的加大,财政收入增速预计将保持中位运行;支出方面,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支持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战役,需要适度扩大支出规模,预算平衡的压力巨大。

  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财政收支形势,2017年财政政策重点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税改革,统筹盘活资金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和激发民间投资,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和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为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出积极贡献。

  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财政增收潜力和减收压力并存。一方面,与财政收入密切关联的一些经济指标将逐步改善,通货紧缩压力将有所缓解,改革红利继续释放将带动相关税源效益趋好,为收入增长提供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各种减收因素交织叠加,财政大幅增收十分困难。 一是 受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等多重因素影响,“烟”“油”“房”三大支柱税源增收依然艰难,钢铁、有色、煤炭、工程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也正处于行业低谷或转型时期。 二是 随着不同行业间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步畅通,“营改增”减税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同时,为了继续降低企业成本负担,2017年预计还会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三是 2016年清缴营业税一次性增收因素消失, 将影响下年收入增幅。目前,中央初步预计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

  综合以上分析,2017年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49.2亿元,增长6.2%(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营改增”收入划分调整口径,下同),略高于中央预计的地方收入增幅,加上上划中央收入542.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991.9亿元;汇总省级和市县预算,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515.7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865.2 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650.5亿元。这一预期是综合分析全省财经形势后提出的,既体现了上述减收因素的影响,也考虑了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满足各项刚性支出的需要。

  2017年,省级地方收入预计完成449.2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7.6亿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305.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827.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77.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0.6亿元,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13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亿元,可以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172.7亿元。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438.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1.2亿元,对市县的税收返还224.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478.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2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55亿元),支出总计3172.7亿元。

  此外,2017年省级拟使用新增债券预安排支出162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重点工作部署。为加快实施,省级已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待中央正式下达额度后,将按规定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政策和安排情况如下:

  2017年,省财政将通过合理安排预算,全面盘活存量,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重点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支持精准扶贫,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等。同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只减不增。 教育: 预算安排295.1亿元,新增10.9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3亿元。重点推进高等教育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大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继续提高高职、中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引导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计划,扩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完善困难学生奖扶政策体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1个贫困县全覆盖,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科学技术: 预算安排20亿元,新增5亿元。继续推进长株潭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协同创新、社会科学及科普事业发展。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

  文化体育与传媒: 预算安排30亿元,新增4.5亿元。支持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等重点文化工程建设,继续加大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投入力度。

  社会保障和就业: 预算安排476.2亿元,新增3.2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2亿元。实施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优抚等补助水平,增加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投入。继续对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奖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预算安排316.6亿元,新增9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2.9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50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支持实施消除血吸虫病规划,启动实施贫困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支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爱心助孕。

  节能环保: 预算安排24亿元,新增2.8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12.5亿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继续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加大对技术研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淘汰煤炭、钢铁、烟花爆竹等落后产能。

  农林水: 预算安排248.8亿元,新增17.3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34.3亿元。持之以恒推进三个“百千万”工程,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PPP试点。生态公益林国有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5元/亩,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统筹新增债券、非税收入、存量资金等,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加快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投入力度。省级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达到31.2亿元,较上年增长25%;继续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改革,预计2017年整合后下达到51个贫困县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将超过200亿元。 经济发展: 预算安排126.7亿元,新增28.7亿元,此外,预安排新增债券8亿元。按照省政府部署,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3年内,省级共投入100亿元,着力扩投资、调结构、稳增长,主要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减收补助、重点园区新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贴息、民间资本投资关键民生领域PPP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技术产业化、重大工业技改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奖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投贷结合、激励市县扩大有效投资等8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加快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支持金融业加快改革发展,完善优化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启动运行省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绿色发展PPP融资支持基金,带动民间资本投入我省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开放崛起”,帮助外贸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支持以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为重点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打造“锦绣潇湘”旅游品牌。

  2017年,省级预备费继续安排20亿元,省级偿债准备金安排17.9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级预算周转金已于2016年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不再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004.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5.5亿元,上年结转251亿元,收入总计1281亿元;全省支出安排1037.4亿元,结转下年243.6亿元,支出总计128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41.7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98亿元、彩票公益金26.2亿元等,加上中央补助和市县上解27.4亿元,上年结转55.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24.4亿元;省级支出安排114.4亿元,补助市县65亿元,结转下年45亿元,支出总计224.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根据中央要求,从2017年起正式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381.8亿元,支出安排2362.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9.9亿元。省级收入365.9亿元,支出34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4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08亿元,支出912.6亿元,滚存结余766.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2.2亿元,支出742.4亿元,滚存结余9.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5亿元,支出104.9亿元,滚存结余259.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7.3亿元,支出212.6亿元,滚存结余321.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3.4亿元,支出330.5亿元,滚存结余175.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2亿元,支出28.2亿元,滚存结余5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1亿元,支出20.3亿元,滚存结余125.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1亿元,支出10.8亿元,滚存结余25.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5.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0.1亿元,收入合计35.6亿元;支出安排33.6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合计35.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4.3亿元,收入合计6.1亿元;支出安排4.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合计6.1亿元。

  为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我们将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改善调控功能。 密切跟踪和准确把握经济走势,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灵活运用奖补、贴息、债券、政府采购等政策和资源,引导撬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止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改善财政收入质量,推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2.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 进一步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预算统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实质性整合。

  3.更加注重公开和绩效,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省直部门和市县预算公开考核和通报办法,定期检查排名,结果通报省直各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对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中。

  4.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 重点加大对平台公司借款和政府支出责任的管控力度,建立平台公司目录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省级搭建统一公开平台,以适当方式公开市县平台公司债务,以及PPP、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情况,通过公开强化监督。优化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新的一年,全省各级财政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认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为实现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砥砺奋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