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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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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交〈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函》(湘常办函〔2016〕31号)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1、编制出台《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2016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出台了《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全程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8大任务14项具体工程。计划到2020年,开展耕地污染防治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150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面积达2000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省食品检验量不低于4批次/千人·年,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8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60个;基层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检验设备和执法装备配置达标率90%以上。

  2、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6年12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重大任务和重要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抓紧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制度和地方标准建设,统筹规划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和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和转型升级,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等。到2020年,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考评体系。 2016年,省绩效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作为“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项目内的一个单独考评指标,权重占比2%。省食安办进一步完善改进考核机制,会同成员单位印发了《2016年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和《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2016年底组织对各市州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6年先后召开了省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省政府专题协调会议以及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省食安委进一步加大了市州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考核力度,明确要求市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食安委会议等,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或与下一级政府签署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等。2016年,通过现场考核情况来看,市县两级政府均调整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方案,至少召开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2、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财政保障力度。 省食安委将市州政府加大食品安全财政保障力度纳入考评内容,明确要求市州政府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建立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年底对各市州政府现场考核,虽然各地食品安全保障经费与实际工作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但各市州政府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都在不断加大,投入经费呈增长趋势。省财政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2017年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级补助经费24443.95万元,较2016年增加2923.68万元,增长13.59%;同时,省财政厅积极引导市县两级加大对食品安全投入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食品安全设备购置支持力度。

  3、进一步理顺监管责任体系。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及时编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相关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并“晒出”54项“责任清单”、 211项“权力清单”,印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权划分意见(暂行)》,明确省市县乡四级监管部门职能定位和事权划分。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加强边界职责工作的衔接配合,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三、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1、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省编办于2016年12月8日下发了《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明确我省综合设置的县市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进一步规范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名称。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印发推行食品药品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员的通知》,由点到面在全省系统逐步推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2、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改革到位。 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督查进行推进。截至2016年底,全省14个市州全部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12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新的监管机构,另外组建特设区监管机构11个;全省1532个乡镇(街道)设立监管所1392个,16889个村(社区)配备了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除湘潭、衡阳、永州3市所辖的部分乡镇外,其余市州基层监管机构均已按规划设置到位,省市县乡四级集中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四、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1、全面完成畜禽屠宰监管职能调整。 将畜禽屠宰监管职能调整纳入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和省食安委对市州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围,督促工作落实。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畜牧水产局积极协调推进市县区畜禽屠宰监管职能调整。截至2016年底,全省14个市州本级和114个有屠管业务的县市区屠宰监管职能调整全部到位。

  2、不断充实监管执法力量。 省编办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加大跨部门编制调剂力度,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力量。农业部门在全省14个市州、117个县市区成立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专职执法人员1200多名,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省公安厅强化食品药品侦查专业队伍建设,14个市州及大部分县市区公安机关均成立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机构并明确相应数量专职人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资1100万元,开发建成“稽查办案管理系统”和“产品抽验管理系统”两个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公安、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联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无缝对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1月在永州组织召开湘粤桂“三省九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区域协作会议,共创“集中严查违法行为、集中严办重大案件、集中严惩失信企业”全国食品药品稽查执法示范协作区域。

  3、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制度,编制了2016年队伍能力建设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举办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检查执法及业务培训班24期,培训3104人次。省农委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带教等形式,培训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人552人、检测技术骨干316人、乡镇监管员3170人。省卫生计生委举办食品安全标准等各类培训班10余期,培训800余人次。省质监局对721名食品相关产品从业人员、126名基层监管人员和50名审查人员开展了培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文书》,制作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管理4个类别共140种文书范本,梳理、制定了108个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4、不断改善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2016年投入2530万元为全省123个县级局配备快检设备,投入2100万元加强市县两级执法工具装备建设,目前两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积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争取食品特种检测车编制,拟于2017年为每个县级局配备一台约130万元的食品快速检测车。在19个县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示范项目,在30个县实施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装备二期工程,全面启动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县乡农业监管执法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提升。

  五、切实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1、统筹规划食品检验检测资源。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规划(2016-2020)》,重点建设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推进市级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整合建设40家左右的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统筹全省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布局,逐步达到乡级能快速筛查、县级能定性分析、市州级能定量检验、省级能最终确定的目标。省农委出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改革建设和资源整合,初步形成了以省级中心为龙头、市级中心为骨干、县级检测站为基础、市场和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面向社会实行食品抽检公开招标,部分市级局、大部分县级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实行了政府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方式,解决当前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问题。

  2、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截至2016年底,已批复计划总投资5.8亿元的省级和13个市州的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4个已竣工、6个在建、4个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全省已批复计划总投资1.3亿元的9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建设项目, 5个已开工建设、2个正在进行初步设计、2个在完善前期建设条件。省卫生计生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14个市州设备配备率基本达到90%以上。省质监局将“国家食品接触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纳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予以重点推进,拟于三年内建成技术装备、技术人才和科研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食品接触材料科技创新平台及公共检测平台,目前,完成了设备的论证工作,第一批500万元设备完成招标。

  3、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省质监局、省农委2016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积极指导和服务市县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省质监局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组织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和资质认定工作。省农委对14个市级、94个县级质检机构实施提质改造,目前已有18个市县农产品质检中心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考核。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2016年设立食品类科技项目25项,首次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考核评价,督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扩项增能,全年省市检验检测机构新增食品类检验参数3696个。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

  1、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 省农委全面推行落实农药经营条件审查、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兽药经营GSP和饲料经营备案审查等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2016年共核准农药经销店2.1万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3600多家,注销兽药违规经营企业2900多家,取缔无证经营企业500多家;大力开展农产品源头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跨区域大要案查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高毒假劣农资集中销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等行动,全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84546人次,检查门店35059个次,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917起,调处涉农纠纷2061起。畜牧水产部门组织实施了“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鲜乳违禁物质、生猪屠宰“扫雷”、养殖业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9.36万家次,取缔无证经营企业93家,吊销证照企业18家,捣毁屠宰黑窝点122个,全省生猪定点屠宰量同比上升6.9%。

  2、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和畜禽水产品、农业投入品及兽药残留超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打击销售病死猪肉、餐饮食品添加罂粟壳罂粟粉、非法添加非法声称、旅游景区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复原乳、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配制酒、食品添加剂、空心胶囊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全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7885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1个,查办大案要案77件。省教育厅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先后两次对14个市州的136所学校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省公安厅大力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制售假劣案件10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10人,刑事拘留1118人。省质监局开展了竹木制品、餐具洗涤剂专项检查和不锈钢制品“质监利剑”专项整治工作,长沙市局端掉餐具洗涤剂黑窝点4个。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进口婴幼儿乳粉、食用植物油、供港澳蔬菜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工作。

  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双安双创”等示范创建工作,2015年以来,我省长沙市、张家界市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2016年,省食安办出台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遴选资兴等3个县级市开展省级示范创建;持续开展“明厨亮灶”创建,创建省级示范学校73所,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村129个。省农委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浏阳等4个县市区已成功创建,鼎城等9个县市区被列为试点县。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 2016 年全省新获批6个国家级示范区,总数量达12个,排名全国第8位。省畜牧水产局组织新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25个、省级示范场99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6家。省工商局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 

  2、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日常巡查、抽检监测、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积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四查”行动,摸排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097个,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飞行检查500余家,约谈婴配乳粉、边销茶等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156人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和省抽任务23288批次(完成率101%)、食用农产品抽检35819批次(完成率109.54%),发布食品抽检信息通告18期。省卫生计生委联合6个部门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8个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跟踪评价,对1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审查清理,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省质监局督促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提交《自我申明书》,检查相关企业440家,组织完成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783批次。省畜牧水产局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定了年度畜禽产品、水产品等6个监测方案,2016年共例行监测2194批次。

  3、积极服务食品产业发展。 省经信委编印《湖南省“十三五”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协调支持宁乡经开区引进一批知名乳制品加工企业落地,支持金健米业收购中意糖果公司、唐人神并购湖南龙华农牧公司等一批兼并重组企业的技改项目建设,推动我省食品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充分发挥技术与政策优势,起草了《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加强槟榔产业7大龙头企业工艺指导与检查,承办了全国13个省市参加的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助推平江调味面制品产业有序合法发展;大力支持农村集体聚餐规模化、专业化、公司化经营,长沙市成立40余家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将“鼓励、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纳入《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逐步引导小作坊等进入集中交易场所。

  4、发挥多元主体共治与监督作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红网、“时刻新闻”客户端合作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与凤网传媒合作开通“湖南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创建了贯通省、市、县的微信矩阵,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走基层”集中采访活动,局长作客红网、省政府门户网,建立健全与媒体和群众有效沟通机制。省食安办牵头组织17部门开展了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各成员单位分线开展了各类主题日宣传活动,全省参与活动的群众达100多万人次,有效动员了社会多元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全省建立食品安全村民自治村683个。大力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016年全省共有6604家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参保,累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79亿元,食责险工作排全国第一。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完善“12331”、“12315”、“12316”、“12365”等群众消费投诉举报体系,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共建共享格局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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