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金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工商局未考虑机关网络租赁费上年结转100万元,又编制年初预算112万元,导致年末结转111.8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9%;全省工商部门查处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记录通过已经运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定期公开,勿需安排专项经费,而该局年初预算安排了市场主体违法记录公开专项19.9万元,当年未使用。
整改情况:工商体制调整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根据实际需要预测数,编列项目支出预算,如2016年省局机关基本支出中租赁费按实际租赁合同金额30万元编制年度支出预算。
二、关于未经批准支出项目之间相互调剂706.5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工商局未经批准,将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等10个专项706.58万元调剂用于网络监管专项和市场主体信息化管理专项。
整改情况:2015年,由于全省工商体制调整,相关职能重新调整,年初预算无法预判,致使项目间调剂。今后将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整合设置项目,科学合理的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相关规定报批。
三、关于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工商局谭家冲办公楼出租给长沙芙蓉国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根据租赁合同书,2013年至2016年每年租金为税前60万元,租金、水电费均交至后勤中心。至2015年末,后勤中心未及时将租金47.43万元上缴至财政。
整改情况:我局后勤中心已于7月13日将未及时上缴的租金47.43万元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四、关于资金下达不及时,影响支出进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2015年,省工商局系统专项年初预算16,000万元,2015年7月之后安排分配资金10,624万元,占系统专项年初预算的66.4%。
整改情况:2016年,我局按照省政府“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先定办法后分资金”规定,7月26日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6)10号〕,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适应分级管理的新形势。年中按照《预算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安排下拨专项资金。
五、关于部门决算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多计决算支出。省工商局将收取的其他单位水电空调费在后勤中心挂往来,年末余额199.36万元,未冲减相关支出。
二是决算报表与账面反映不一致。省工商局所属培训中心决算(草案)部分支出科目与账面不符,如“基本支出—奖金”、“项目支出—奖金”决算时进行了调整,决算(草案)分别为27.73万元、5.08万元,账面支出分别为32.81万元、0元。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将后勤中心结余资金199.36万元于2016年7月13日上缴省财政,今后将按预算法及其他法规规定,如实列报支出。
二是我局已督促培训中心调整了会计账务及决算草案。8月19日省财政批复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决算草案,确保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审计整改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