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国资委主任 丛培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度省国资委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为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我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般问题马上改,重大问题限期改,制度机制问题长期改”的总体要求,明确责任和分工,抓紧整改进度,把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改进流程、工作考核、促进提高等贯穿于整改工作,将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和创新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监管水平有效结合起来。
一、关于部门决算支出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委机关自行调节决算支出42.97万元,包括:将应列基本支出的公车运行维护费24.47万元调剂到项目支出;将应列基本支出定额项目的劳务费18.5万元调剂到项目支出。二是监事会自行调节决算支出122万元。监事会将122万元从“基本支出-商品及福利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商品及福利支出”。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将委机关原“项目支出”中的公车运行维护及劳务费42.97万元账务调整到“基本支出”,将监事会原“项目支出”的122万元账务调整到“基本支出”,并调整了年度决算报表。今后科学、准确地编制好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财务培训,严格账务处理,规范性编制预决算报表。
二、关于五矿有色监事会薪酬未缴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国资委将以前年度中国五矿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支付的国资委监事会劳务报酬及监事会工资结余等223.64万元,未缴省财政。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于2016年6月21日将上述款项全额上缴至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汲取教训,今后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将企业支付相关收入按期如实上缴省财政。
三、关于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监事会2013年以来在所监管企业报销车辆使用费和医药费等74.78万元,领取各种补贴72.03万元。
整改说明:2013年至2016年4月,监事会在所监管企业报销费用74.78万元,其中:车辆使用费58.78万元、医药费4.68万元(因患癌症已故监事会主席个人报销)、制服及其他费用11.32万元;领取补贴72.03万元,其中:差旅费补贴60.84万元、中餐费11.19万元。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全面清理上述在企业报销的费用和领取的各种补贴。一是清退不合理费用,共计25.83万元,其中:差旅费补贴13.24万元、中餐费11.19万元、制服费等1.4万元全部由个人清退。
二是车辆使用费及差旅费补贴等120.98万元,其中:按照2014年7月省政府会议纪要(第30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监事会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监事会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在企业发生的费用共40.02万元(车辆使用费30.67万元、其他费用2.53万元、差旅费等补贴6.82万元),我委已从监事会工作经费中全部拨付给相关企业;监事会2013-2014年在企业发生的费用共80.96万元(车辆使用费28.11万元、其他费用12.07万元、差旅费等补贴40.78万元),我委正在抓紧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三是规范外勤经费报销程序,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省财政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工作任务据实报销。重新修改印发了《监管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和《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监事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不再在企业列支,监事会在今后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六要”、“六不”行为规范,完全割断监事会与企业的利益关系。
四、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国资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采取当年项目当年申报的方式确定拟支出项目,未实行项目库滚动安排,随意性较大。2012年至2015年,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由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缴纳企业3方共同确定。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根据《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系统内容进行规范和完善,建立了三年滚动管理的项目库和子目录,将近三年省国资委初审通过、网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中包含:延续滚动项目、未安排项目和新增项目,一般同一项目在库时间不超过三年。根据《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办法》、《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管办法》等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年一编报,支出项目一年一审核。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从项目库中择优安排。目前华菱集团等5户企业的项目已经实现延续滚动安排。
五、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国资委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未按规定对当年项目在当年实施监督检查;未建立项目竣工后评价制度,没有对项目的预算、决算、成本、资金的组织、达产达效以及项目的发展前景进行综合评价,也未出具项目竣工评价报告;未依据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申报或者实施项目实现动态管理。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管控措施,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引导作用、效益作用,既做到事前评审把关、严格程序,也要做到事中跟踪监督、动态管理,事后综合评价、督促整改。一是已做好预算支出项目的季报填报工作。实时跟踪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以及全面、系统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施了动态管理。二是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日常抽查。重点检查资金未及时到位、项目进展缓慢、项目管理混乱等,对出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及时达产达效。三是已开展了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审计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进行审计,于2016年8月对监管企业的2015年度的财务决算批复中,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项目的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揭示并提出限时整改的要求。四是加强项目竣工评价工作。除省财政厅按规定实行评价外,我委将系统评价项目建设、质量、效果是否达到项目申报时的预期目标,资金账务处理、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以及下一步项目的达产达效等情况,不断促进和规范预算项目管理。五是充分运用项目监督检查成果。在企业下一年申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时,要求企业对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突出重点,否则暂缓受理项目申报。
六、关于产权管理不到位,交接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至2015年末,划转省国资委监管的三湘集团公司,涉及股权500万元(港币),未办理产权移交手续;以前年度接收的20户企业没有与移交方签订有关的交接协议。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一是完成了三湘集团公司的产权登记。我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8月1日将三湘集团公司的出资人已登记为湖南省国资委。二是全面清理了省国资委成立以前年度移交的15户企业,因移交方主体撤销,我委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建立了台账。省国资委成立以后组建或接收的5户企业按照省政府批文进行接收,完善了相关手续,进行了产权登记。三是制定出台产权移交接收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产权移交接收登记工作。对本次政企、政资分开新移交企业的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工作正在规范的进行当中,其中: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35户企业已完成了产权登记,省航务勘察设计院等58户企业的产权登记正在办理中。
七、关于股权及其收益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至2015年末,省国资委对所监管企业的资产未进行专门核算,未设置账簿登记长期股权投资,以反映投资收益等经营情况。设立专户管理中联重科、中国五矿股权和收益,未纳入法定账套。至2016年4月15日,持有中联重科股份125,331.49万股,市值为591,564.63万元,另有银行存款余额1.9万元。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一是完善统一的核算体系。已在国有资产年报决算统计、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计、产权登记管理(简称“三统一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股权)电子登记管理系统,以国有资产年报决算统计为主,对应企业的法定代码编号,实行流水管理,按照控股、参股进行分类,综合引领,形成统一、专门的股权及收益核算管理体系。二是从2017年开始,专门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账簿。纳入国有资产(股权)电子登记管理子系统中,客观、准确反映监管企业投资以及收益状况,以加强股权及其收益核算管理。三是加强所持股权及其收益管理。增设一枚账户印鉴由委办公室指定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专管,确保账户资金划付的规范有序。并拟在2016年内完成所持中联重科、中国五矿股权整体划转到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的相关手续,规范我委所持参股股权的管理。四是加强所持中国五矿股份的沟通协商。我委已两次致函中国五矿集团,中国五矿集团同意向我委提供中国五矿股份财务数据并将安排专人进行具体沟通。
八、关于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年报审计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2015年,省国资委未经政府采购,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等13户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等14个2014年报审计项目以及3个年报质量检查项目,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安排审计费用945.39万元。
整改情况:我委已按审计整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委相关监管业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程序,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报请省财政厅批复同意,我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入围”采购方式建立了2016-2018年度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库,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委监管业务(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招标服务代理机构,于9月30日已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国资委网站上发布中介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10月24日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入围工作已完成。修订了《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从已入围的中介机构库中严格遴选、依法委托、规范管理中介机构的相关采购事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委将严格预算执行,完善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以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这次审计检查成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加强国资经营业绩考核,研究建立外部董事库、职业经理人后备库、工程造价咨询和律师事务中介机构库,全面推行省属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等各项工作,努力使国资监管水平上新的台阶,不断提升监管企业的发展水平。同时,非常欢迎各位主任、秘书长、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将充分接受大家的监督。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