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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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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

  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审计厅在向省人大汇报的《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了2015年度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对此,我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厅内负有监管责任的处室,以及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省直部门和相关市县进行询问、约谈,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要求,对于技术操作层面可以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的,建章立制;对于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整改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表,加快推进,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审计问题“挂号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抓严抓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省级财政管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

  问题描述:省级一般公共预算232.63亿元,未细化到单位、到项目,占年初预算的44.4%。

  问题说明: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预算管理方式,部分资金难以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完全细化到单位和项目,这是我们预算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中央和外省也普遍存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政策性增支。年初虽然明确了增支政策,但是需要待年中中央确定具体的增支标准和操作办法后才能实施,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提标等。二是预备费。按法律规定安排,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或应急性支出,需在年中一事一批后才能细化安排到项目。三是专项资金(包括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大多数省级专项资金都是预算批复后,相关部门才按程序发布申报通知、组织评审后再分配下达,这一块资金涉及到省直各相关部门。

  整改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细化预算编制作为2017年预算改革的重点,着力推进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与部门预算同步启动专项资金的编制细化工作。在8月份部署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即同步下达2017年预通知控制数,要求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安排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二是将预算评审、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嵌入预算编制流程,为细化专项资金奠定基础。年初要求各相关部门8月份就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投向,9月份发布申报通知,在12月前完成项目评审、公示审批和采购等工作,将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就编实编细,做到预算批复即可下达资金。三是探索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省直部门正常运行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制定省直机关部门物业费预算支出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标准等。上述要求已通过《关于编制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6〕84号)发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17年预算细化程度将得到较大改善。

  (二)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 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未将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业务费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问题说明:彩票资金分为彩票返奖奖金、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三部分,国务院规定,彩票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发行费比例不得高于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其中,彩票返奖奖金直接兑付中奖者;彩票公益金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彩票发行费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彩票机构的业务费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2015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将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5〕10号),从2015年起,将中央级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此文件是规范中央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管理,对于地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管理没有作出规定。

  整改情况:结合审计要求,我厅经认真研究,印发了《关于将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16〕35号),决定从2017年起,将全省彩票机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资金缴入国库。

  (三)关于“预算年初到位率低,实际安排迟”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2015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5亿元,省国资委延至2015年11月才将细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于12月实际安排5.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倍。

  问题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国有独资企业上年度净利润按一定比例计提的资金。二是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上年度分红。每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上年11月左右开始编制,当年1月左右报省人大审批。预算编制和上报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还未确定,因此,上报人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数,是国资委等预算单位根据总体经济形势和企业1-11月生产经营情况测算确定的,与实际数存在一定出入。

  2015年初,我厅根据省国资委等预算单位报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测算情况,按2.5亿元的规模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5年年中,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和利润分配情况确定后,我厅核定预算收支规模为5.06亿元,较年初测算数变动较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中联重科实际分红与测算数存在差异,考虑到中联重科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度下降91.9%,且近年来装备机械制造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省国资委及我厅均测算中联重科2015年年中不会进行利润分配,而其2015年实际分配利润0.64亿元。二是华菱集团海外投资收益超预期,由于华菱集团海外投资矿山在年底有较大升值,2014年度合并报表体现利润为10.5亿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15%的比例上缴利润1.4亿元。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严格按新《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一是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预算草案。要求省级预算单位对国有资本收益进行详细测算,综合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提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建议;省财政厅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将所有收支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要求,报人大审议。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预算超收收入当年不安排,结转至以后年度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当年出现短收,通过压减支出或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来平衡预算,并按程序办理调整预算。三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设置预算编审时限。省级预算单位应根据国有资本收益测算和项目评审情况,编制省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于今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上述要求已在《关于编制2017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企〔2016〕50号)中明确。为全面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监督等一系列事项,我厅已经起草了《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年底前印发。

  (四)关于“收入扣缴不到位”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未及时扣缴各地拖欠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省级收入6.46亿元。

  问题说明: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11〕36号),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当年土地出让收益10%的比例计提,省从市州、县市区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统筹20%。近两年,部分市县土地出让价格低迷,土地实际收入扣除成本后,收益为零甚至负数。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2013〕28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催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非税〔2014〕30号),明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2.5%的比例计提,省从市州、县市区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统筹20%,催缴2013年以及2014年1-11月市县欠缴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94亿元。截至审计节点,欠缴余额为6.46亿元。

  整改情况:一是催缴欠缴资金。今年9月份,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限期补缴省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非税函〔2016〕10号),对各地历年欠缴情况进行梳理。截至10月底,已缴4.06亿元,还剩2.4亿元,将在年底结算时予以扣缴。省级集中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部用于省对市县小型农田水利、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二是调整政策。考虑到土地市场低迷,按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2.5%计提已不适应情况形势变化,从2016年起暂停执行,严格按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

  (五)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非税收入2.11亿元未及时确认,滞留汇缴结算专户;已确认收入的,尚有546.53万元至年底未缴国库。

  问题说明: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湘财非税〔2013〕7号),缴款人应根据执收单位开具的《一般缴款书》,将款项缴入非税汇缴结算户,代理银行和财政部门进行确认后再将应缴库资金缴入省级国库。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省级非税收入未及时确认的问题,主要是部分缴款人在填写转账支票、银行进账单等票据时不规范,要素不全,或执收单位未及时开具《一般缴款书》,还有部分市县在缴款时,多项费用捆绑缴纳,导致资金的来源、性质和归属等信息不明,短时间内无法分清分细。此类情况虽然额度不大,但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目前,未及时确认的2.11亿元已全部确认,已确认收入的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收入546.53万元已于今年3月全额缴库。为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缴的透明度、及时性,今后将从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全面推行电子缴款。根据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的要求,从今年起推行POS机刷卡、网银等电子缴款方式,真正从缴款源头减少信息不全情况发生。二是及时处理待查收入,我厅非税局已明确要求各代理银行,每月月初对本行上月归集的待查收入进行集中清理。

  (六)关于“上年结转使用率不高,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

  问题描述:上年结转使用率不高,省直单位上年结转94.33亿元,当年支付68.49亿元,年末继续结余结转25.84亿元,占比27%,部分单位当年使用不足50%。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上年结转7.19亿元至6月底未下达,占比15%;省级财政当年预算资金35.59亿元至6月底未下达,占比16%。

  问题说明:审计所指结转资金包括两类情况,一是财政已经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指标已经下达省直单位,但是省直单位还没有拨付使用的资金,这一块资金不算财政结转资金,但是属于单位结转资金,经审计,省直单位2014年结转资金94.33亿元中,2015年支付68.49亿元,2015年末继续结转25.84亿元,占比27%,部分单位当年使用不足50%。二是年初预算已经做出安排,年度终了后因为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尚未下达指标的资金,体现为财政结转资金。

  整改情况:经核查,截至10月底,省直单位2014结转资金还剩7.93亿元未使用,其中,余额较大的有:省卫计委艾滋病防治预防母婴传播等项目6289万元,省儿童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638万元,省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2014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735万元等,我们已逐一核实情况,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敦促。到年末,如还有未使用完的资金,将全部收回预算。2014年财政结转资金已全部下达。2015年预算资金中,除需按工作进度拨付的省属国有企业水电分离改革资金1.9亿元外,已全部下达。

  结转资金的问题既有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题,也有部门预算安排不科学、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导致财政资金出现沉淀,没有及时发挥效益。中央和省高度重视,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较好成效,省本级2015年结转资金规模比上年压减了47.1%,这在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非常不容易,结转率也好于其它省市。为推动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年初细化。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尽量在年初就将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预算批复后即可下达,减少年中进行资金再分配,影响支出进度。二是限时办结。对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在收到中央文件后30日内分配下达资金,对省级专项资金一般应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分配下达。三是加强督促。从2016年8月起,省财政厅按月对市县、省直部门支出进度通报,对市县的通报同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将支出进度、结转资金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市县财政的绩效考评范围,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四是清理收回。除需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的资金外,当年 “三公”经费、一般性行政支出结余、超过2年的项目结转资金一律收回预算,调整用于亟需加强的领域和开支事项。上述综合措施将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发挥积极作用,力争将结转资金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

  (七)关于“相关专户未及时撤销”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成品油补贴和出国培训2个专户至年底应销未销,结余资金2.4亿元,沉淀在专户。

  问题说明:关于成品油补贴专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湘财建〔2006〕16号)要求,为确保成品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省财政于2007年开设成品油补贴专户,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相应开设专户,省财政通过“专户到专户”的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州。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停止通过油补专户下达油补资金,改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列支市县指标。截至审计节点,成品油补贴专户上剩余2.4亿元。关于出国培训专户,根据《财政部关于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世行贷款打捆项目外汇周转金的通知》(财际函字〔1999〕107号)要求,省财政开设出国培训专户,财政部提供5万美元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出国培训周转。目前,按照新的项目管理要求,该项业务不再办理,5万美元本金已归还财政部,出国培训专户上剩余利息0.82万美元。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今年3月,我们撤销了成品油改革补贴资金专户;8月,撤销了出国培训专户。成品油改革补贴专户内2.4亿元结余资金全部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出国培训专户内0.82万美元利息已用于补充省级偿债准备金。

  (八)关于“少列报预算收入”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少列报预算收入3072.18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365.14万元、收回以前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论证费564.79万元、其他上缴款142.25万元。

  整改情况: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365.14万元已于2016年5月作为利息收入缴入国库;收回的以前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引导资金论证费564.79万元、其他上缴款142.25万元,已作为收回资金调整相关账务。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当年利息结清后立即缴库,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九)关于“省财政多列报当年预算支出”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多列报当年预算支出19.84亿元。其中:将预算安排的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3亿元转入财政专户,下达或预拨2016年资金16.84亿元。

  1、“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3亿元转入财政专户”问题

  问题说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征地拆迁补偿调节专项资金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24号)的规定,省财政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级分成收入中提取10%作为省级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用于省本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调节。经报省政府批准,2015年的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3亿元全部用于株冶集团搬迁改造,审计时资金没有动用。

  整改情况:2015年省财政计提省级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3亿元,今年9月已由专户缴回国库,冲减当年支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2017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5〕109号)有关规定,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决定从今年开始,改变现行省级征地拆迁补偿调节资金计提方式,取消专户,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分别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省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

  2、“下达或预拨2016年资金16.84亿元”问题

  问题说明:审计所指的提前下达或预拨资金,是省财政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提前拨付给部门使用的下一年度预算资金,下一年度省财政再相应扣减部门预算或专项资金额度。经梳理,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是中央2015年已经提前通知、列入2016年中央预算的基本建设资金4.94亿元,主要是涔天河水库建设资金3亿元、粮食风险基金1.94亿元等。二是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提前拨付的省级预算资金11.9亿元,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水电分离资金3.27亿元、“135”工程资金2亿元、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资金1.6亿元等。

  整改情况:国库垫付和提前调度资金是财政加强调控,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基本工具,但必须以预算为基础,控制在合理水平,防止出现风险。为解决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不完全衔接的问题,中央已正式部署地方启动中期财政规划工作,要求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尽可能减少预安排以后年度项目资金的情况;另一方面,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对一些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和政策,实行年度间滚动安排、跨年平衡。

  (十)关于“决算草案编制”问题

  问题描述:省级决算草案未编制报表附注,按规定将单位结余结转指标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84.98亿元等重要事项予以说明。

  问题说明: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时间,来确定收入和支出归属期一种会计记账原则。根据新《预算法》规定,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指标下达到单位,单位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财政部门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规定直接列当年支出,不作为财政结转资金。新《预算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特定事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整改情况:7月26日,在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2015年省级决算草案时,我们已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审计要求,对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的事项,在报告正文中做了专门说明。2015年省级财政财政部分事项共计85亿元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其中,工资福利5.1亿元,购买商品和服务资金38.3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4亿元,建设投资资金35.2亿元。

  (十一)关于“国企改革支出挂账”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历年国企改革支出挂账7.24亿元,当年列报支出1.7亿元,年末尚有5.54亿元未处理。

  问题说明:我省省属国企改革任务重,资金筹措压力巨大,如果筹足资金再启动改革,既会影响改革实施进度,又会因为改革延后实施增加改革成本。因此,近些年省财政按照“资金服从改革”的原则,通过“国库资金先行挂账垫付、逐年预算安排消化”的方式保障省属国企改革所需资金,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节约改革成本。

  整改情况:对于省级国企改革支出挂账,省财政一直都在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消化,经过多年努力,挂账资金规模已由最高时20.54亿元,核减到2015年末的5.54亿元,2016年预算继续安排1.6亿元销账后,又进一步核减到3.94亿元,我们争取2017年全部解决省财政国企改革支出挂账问题。

  二、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沉淀,形成存量”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厅以前年度结余结转525.71万元,长期挂账,沉淀在特设专户。

  问题说明:我厅投资评审中心结余525.71万元,是评审中心成立以来,承接财政部评审项目的业务经费结余,不是省本级预算资金结余结转。由于财政部项目采取先做项目后拨付资金方式,我厅承担财政部评审项目开支的评审费用均得先行垫付,因此,厅机关需要保留一定余额应对垫付支出。

  整改情况:目前,资金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扣除结转应支出65.47万元后,剩余资金于今年10月底全部缴入国库。

  (二)关于“资产未入账”问题

  问题描述: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5套公房,建筑面积560.03平方米,房改后一直未入账。

  问题说明: 5套住房为房改时的暂留房,准备由新调入人员购买,所以一直未入固定资产账。后因多方面原因,一直没有出售,作为临时周转,用于临聘职工暂住、水电科值班室和仓库。

  整改情况:目前,我厅已按房屋当初的售价入账,在2015年的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固定资产385,860.67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问题描述:非税系统新增功能开发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

  问题说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关于启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子收据)”的通知》(湘财非税〔2014〕29号)要求,社保基金电子收据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启用社保基金电子收据,需要对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非税系统是由湘邮科技公司开发与维护,所以新增功能只能继续依托该公司开发。鉴于该采购为单一来源采购,且时间紧迫,我们边衔接湘邮科技进行前期开发,边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中标总价45万元。

  整改情况: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及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讨并通报全厅,要求各处室引以为戒,各项工作的程序和实体都要合法合规,不贰过,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改革任务。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快改革,严格管理,改善质量,提高效率,更加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湖南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物质保障。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