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谢建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不细化,年初预算到位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201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安排基建支出预算107500万元,年初已安排到具体项目45633万元,需另行下达计划、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为61867万元,占57.55%。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预算法》、《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通过精减专项提高年初到位率。从2016年起进一步减少专项设置,将省预算内支持的专项领域由40多个减少到10个左右。对拟支持的专项领域,提前编制规划,突出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提前组织申报,有效提升年初计划到位率。二是通过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年初到位率。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专题规划、产业政策和预算内投资导向,提前储备项目。编制五年重大项目库(五年单)、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三年单)、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库(一年单),建立提前谋划、滚动开发的工作机制,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更新,确保项目质量。目前,五年重大项目库储备项目3.8万个,总投资11.9万亿元;三年滚动项目库共储备重大项目9389个,总投资3.7万亿元。今后,所有项目安排一律从项目库中筛选,切实提高年初到位率和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三通过提前下达提高年初到位率。近期我委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2017年度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专项计划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编制专项规划和方案,10月中下旬组织各市州、省直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成熟一批、下达一批。初步预计,明年的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在今年底前可以将10亿元左右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年初到位率可以达到70%左右。
二、关于少编收入预算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发改委培训中心房租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2014年、2015年均实现房租收入160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到位。此事项虽客观上有房租收入因市场变化难以预计的原因,但主观上反映我们委属单位的预算意识不够强。2016年,我们严格整改,已将2014年和2015年少编的部分纳入了年初预算。二是从严要求委属单位。对委本级有非税收入的所有委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准确测算年度收入,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应缴尽缴,确保做到应缴国库科目年末无余额。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制订了细则,确保今后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关于项目未启动或实施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1)下达吉首市等8个县市9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039万元,至2015年12月底未动工;(2)安排省卫计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2117万元,用于购置县市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82台,未完成采购;(3)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东安县紫溪市镇等3个项目投资1200万元,项目仅开展了前期工作;安排湖南湘虹葛业股份公司葛根深加工项目投资计划50万元,至2016年3月未开工,资金滞留在县财政。
整改情况:出台《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迅速整改到位。我委对近3年各年份项目、所有专项、所有县市区开展“全覆盖”抽查,检查核实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422个项目,对部分问题予以通报或移交;配合国家12次专项稽察基础上,自主组织7次大规模稽察,整改复查项目314个,约谈项目67个,督促未开工项目开工289个,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目前:(1)8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乡镇子项均已完工,县本级子项中,中方县已购置完成,沅江、吉首、古丈、洞口、新宁、武冈、岳阳7县(市)本级子项均已开工;(2)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已于今年6月完成供货并已发放到位;(3)龙山县桂塘镇、桑植县五道水镇等2个“口子镇”项目已于今年10月底完成建设,东安县紫溪市镇项目年底前可以竣工投用,湘虹葛业项目经责令整改,完成了征地拆迁,省补50万元于今年6月拨付至项目单位,但项目单位未按承诺在今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按我委要求,麻阳县已于今年9月将该笔资金收回。
为防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严格强化项目申报审核把关工作,着力构建项目资金安排阳光、透明的工作机制,力争全面杜绝不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包括严格实行透明申报,在湖南日报、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所有项目资金申报安排,一律制定实施方案或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筛选条件、标准、流程等要求并对外公开,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审查,特别是对开工条件、项目审批资料等从严把关,必要时现场核实。除涉密项目外,所有申报国家支持的项目一律先公示再上报;资金安排,一律先公示再正式下达,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必须核实情况并公开回复,理由正当的予以采纳。二是改革项目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因素分配法,将部分领域项目及资金进行整合,分配权限下放基层,实行权限下放、责任下沉。省发改委制定实施方案或专项管理办法,通过定方向、定标准,资金切块下达,严格加强后期监管。具体项目的提出、把关、日常监管等,充分发挥市州和县市积极性,由市县根据省里确定的方案、办法和标准自行筛选项目,并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严格核实把关,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和工作质量承担第一责任,确保资金安排规范高效。三是严格项目考核追责。对市县申报安排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稽察或后评价,实行奖优罚劣。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开工及时、推进迅速、质量优良、监管到位、社会反映较好的地区和项目,在政策范围重点倾斜。已安排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政府投资闲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所在市州以后年度申报和安排同类资金额度,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实行严格问责。
四、关于决算收支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1)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将收到国家发改委拨入的价格监测补助等,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2015年共计列收96.4万元、列支48万元,导致单位决算不实;(2)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收取的培训楼、综合楼、住户楼电费9.95万元,未冲减支出;(3)省价格认证中心虚列差旅费等支出10.55万元,转入单位职工公务卡上,挂其他应付款。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到位。对我委尤其是委属单位决算操作不规范、不专业,决算管理不严格、不仔细的问题,我们立即着手整改规范。目前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已将收到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补助经费,从“往来科目”调整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计入单位收支总额,并对上年结转进行了调整;物价干部培训中心的电费已冲减经费支出,并调整相关账务;省价格认证中心虚列差旅费等支出,挂其他应付款问题已及时改正,并调整了相关账务。二是狠抓内部审计。委党组研究决定,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监督,对全委有独立核算的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改、规范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监督。为进一步加大对委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把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五、关于决算支出科目列示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价监局在差旅费科目中列支接待费、老干活动费3.08万元,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中列支印刷费3.6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整改。审计指出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督促省价监局按规定处理相关账务。二是专题培训。针对委属单位财务人员业务不熟的情况,委机关组织全委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理论知识授课,安排有经验的财务同志进行实例剖析。三是完善机制。为更好地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业务,今后我们将在每年4月和10月定期组织全委财务人员培训,力求全委上下依据会计准则严格按预算科目列支,正确处理好相关账务。
六、关于专项资金被冒领674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1)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通过向省发改委虚报项目,冒领专项资金150万元;(2)益阳市奥士康科技公司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等方式,冒领专项资金400万元;(3)3家企业以部分假发票、假银行回单或修改票据时间等方式,虚报投资额,向省发改委多申领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公司24万元、湖南满师傅食品公司7万元、湖南凯浩环保建材公司5万元;(4)3家企业用以前年度投资额申报,多报投资额等方式,多获取专项资金88万元,其中:湖南为百科技公司42万元、湖南亿利金属制品公司40万元、湖南永绿翔农业发展公司6万元。
整改情况:“135”专项实施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方面有政策把握不准的客观原因,个别园区将标准厂房范围延伸到配套的仓储设施;另一方面也有市县发改部门和园区对政策把关不严的主观原因。我委迅速从提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对资金进行追缴。联合省财政厅于今年6-7月份,分别将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多获取的150万元“135”专项、益阳市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多获取的400万元“135”专项,以及湖南鑫兴达精工等6家单位多获取的124万元湘西产业发展专项收缴省财政。二是对违规关单位进行惩戒。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对上述项目单位分别予以约谈、整改复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对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益阳市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在项目申报中把关不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益阳市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申报“135”专项的资格;暂停湖南鑫兴达精工、湖南满师傅食品、湖南凯浩环保建材、湖南为百科技、湖南亿利金属制品、湖南永绿翔农业发展等6家公司2年内申报湘西产业发展专项的资格,对项目所在地的吉首市、洞口县、新宁县、大祥区、邵东县、吉首市经开区等6个发改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今后,将进一步严格实行透明申报、公开安排,按规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审查,对开工条件、项目审批资料等从严把关,必要时现场核实,坚决杜绝不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继续深入推进“雁过拔毛”专项治理,将查出的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对市县或园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损失,或未按程序批准擅自调整、截留政府投资的,根据情节,实行区域限批,在2-3年内暂停其有关专项申报资格。对挪用和以虚假申报骗取政府项目资金的,除商有关部门追回资金外,视情节对有关项目单位处以罚款,或移送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七、关于资金沉淀,形成存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所属培训中心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后,结余资金8.23万元,沉淀在特设专户。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到位。该事项发生在2005年原金泉大厦与培训中心脱钩移交省国资委时,因资产过户手续一直未予办理,影响了往来账目的及时处理。审计部门指出问题后,我委立即补办核销审批手续,并将结余资金8.23万元调整做收入,上缴到省财政非税管理局。二是积极处理遗留问题。为加快推进酒店资产及账务移交,我们积极与省国资委衔接,积极就资产分割及费用分摊比例问题进行衔接磋商。
八、关于少计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2015年,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购置笔记本电脑10台、台式电脑20台,价值14.37万元,未按规定作固定资产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督促省监测分析中心补记了“固定资产”账目。二是全面清理登记。针对机构改革后委属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委研究制定了加强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组织全委同志学习,切实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同时,对全委资产重新开展清理登记,建立实物卡片,设置明细账,明确责任,分清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三是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委内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的提升,我们正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成后将实现内部管理制度化、管理制度流程化和业务流程表单化。
九、关于未购置正版办公软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发改委本级购置笔记本电脑58台,除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外,均未购置正版办公软件。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机构改革后我委新增人员较多,财政预算经费比较紧张,已购置的正版软件不能满足即时需要。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委迅速按程序采购了正版软件,并已对58台笔记本电脑安装到位。二是全面排查。对委机关电脑使用的软件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健全制度。为确保不留任何死角,我委出台相关制度,要求新购置的电脑在登记固定资产的同时须先安装正版软件,再交由责任人使用。
十、关于对受托单位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委托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度湘西地区开发产业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审计抽查6个项目,涉及贴息资金896万元。存在问题:(1)邵阳市百锐工具公司等5个项目2014年实际完成投资仅为绩效评估报告数的54%;(2)绩效评估报告对4个贴息项目的经济效益认定数高于实际数。
整改情况: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约谈有关中介机构。对于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2014年度湘西地区开发产业专项绩效评价结论失实问题,我委约请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予以严肃批评。二是规范中介机构选择。今后,我委采取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业务素质高、信誉良好的专业中介机构,切实提高中介机构相关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三是加强评价结果监督。在相关咨询协议中,明确要求中介机构需对其评价结果负责,今后在各项审计、检查中如查出存在其未指出的相关问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加大稽察、抽查力度,强化对中介评价结果的监督,确保绩效评价客观真实。四是强化中介机构惩戒。对中介机构因严重不负责、重大疏忽等原因造成重大失实的评价文件,我委将其纳入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并商有关部门撤销其专业资质或降低资质等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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