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的《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湘办〔2016〕21号文件)的规定,为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于2016年8月8日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交办会,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审计整改的具体要求。陈君文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切实按新的要求抓好审计整改。10月17日至19日,我们又分别听取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其他单位提交了书面报告,针对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10月24日与省审计厅进行了座谈,就审计整改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和了解,提出了下一步整改要求。11月8日至9日,到株洲市天元区、茶陵县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土整治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11月11日,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总的来看,省人民政府及审计厅和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比往年更加重视,审计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8月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加强督查考核,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要严肃整改问责,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屡审屡犯的,实行追责问责;对审计查出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移交纪检或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三是要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专项资金、非税收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以及国有资产处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推进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信息化。省审计厅逐条逐项梳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时分发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限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审计厅;组织四个督查组,督促相关单位逐一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核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都比较积极,有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有的单位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有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我们认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一是有的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和原因认识不够深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有的对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存在就事论事现象;三是有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停留在帐务处理、资金追缴层面,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的力度还不够。
为了更好地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建议:一是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省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把抓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建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检察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对正在进行整改和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省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督促整改,并在下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后续整改情况。三是进一步推进审计公开。省审计厅应当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公开本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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