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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整治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0 1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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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方先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国土整治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省审计厅对茶陵等7县市国土整治项目进行了审计,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省人大要求我厅督促有关县市切实抓好整改,我厅高度重视,对7个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局局长进行了集中约谈,并召开了7个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国土整治项目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了整改工作。同时,我厅向7个县市下发了《关于国土整治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函》(湘国土资函〔2016〕288号),对国土整治项目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7个县市积极整改,于9月底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厅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套取、挤占挪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7个县市以虚报项目资料套取项目资金992.58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574.63万元,其中与国土资源部门有关的虚报、套取专项资金85.26万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286.6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虚报、套取专项资金85.26万元的问题。涟源、武冈、东安3县市已追回75.26万元,其中涟源市追回36.65万元、武冈市追回2万元、东安县追回36.61万元。同时,武冈市对直接责任人林志勇戒勉谈话处理。未追回的10万元系东安县横塘镇政府用于归还欠账,东安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该县横塘镇原党委书记唐小明、镇长唐平违纪违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对于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286.63万元的问题。茶陵、安仁、武冈、溆浦、桑植等5县市已归还挤占挪用的项目资金1352.2万元,其中茶陵县归还630.41万元、安仁县归还28.98万元、武冈市归还104.71万元、溆浦县归还286.84万元、桑植县归还301.26万元;桑植县上交非税的资源补偿费700万元已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补充耕地及土地复垦等项目。其余234.4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和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在2013年《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两个规定出台之前列支的业主管理费等支出92.34万元作免责处理;已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的,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如武冈市142.09万元用于村级水库引水工程、修桥等基础设施建设,该市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 7个县市存在应招标未招标、串通投标、违规挂靠和转包等现象,涉及项目561个、资金7.78亿元,其中与国土资源部门有关的违规分包、违规挂靠等涉及金额47674.66万元,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金额13449.85万元。

  整改情况:为加强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我厅以审计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了以下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向7个县市通报审计情况,责成有关县市严格规范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管理,对违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违规单位列入土地整治行业“黑名单”。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引入中介机构,每年按一定比例抽取一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全面审计。今年7月,已委托中汇、中和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湘潭、双峰两县2014-2015年组织实施的8个省级以上投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开展了专项巡查审计。各有关县市也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了问题整改。如:

  茶陵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茶国土资办发〔2016〕4号),明确规定该县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取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要求,应当进行招标的必须纳入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统一招投标。

  涟源市对涟源市桥头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违规挂靠进行了立案查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及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耕种的若干意见》(涟国土资发〔2016〕25号),明确规定对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挂靠企业列入“黑名单”。

  武冈市对违规挂靠和转包的单位和责任人肖明德、刘建国进行了约谈,对新宁县天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黄牌警告处理,并列入武冈市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招投标“黑名单”。 

  溆浦县对涉嫌违规转包的20家企业作出一年内不得参与该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投标的处罚。怀化市纪委对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仁琪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陈仁琪行政开除处分。

  东安县制定了《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对东安县境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挂靠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出借、借用资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该县今后将以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国土整治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桑植县印发了《关于印发〈桑植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桑招办发〔2015〕49号),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审计中发现的串标、挂靠、转包现象进行调查处理。

  本次专项审计,省审计厅对茶陵等7个县市国土整治项目提出了十分中肯、宝贵的建议,既准确指出了有关县市在国土整治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厅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一是强化市县占补平衡主体责任;二是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三是搭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四是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巡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领域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使土地整治项目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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