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邹学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少列收入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2015年省农科院本级年初预算5,864.89万元,未将各类租赁收入583.86万元、经常性专项收入960万元编入年初预算,少列收入预算共计1,543.86万元,少编收入占年初收入预算的26.32%。
整改情况:我院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从2017年开始,认真测算、核实确定年度资产性收入、经常性科研经费收入、科技服务收入等各种经常性收入预计发生数,全额纳入年初收入预算。
二、关于项目未启动或实施缓慢,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省农科院负责省杂交水稻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0723万元,计划建设期为2012年至2014年。至2015年末,筹集建设资金10057万元,支出8995.69万元,仅完成概算总投资的29.3%。
二是省农科院2011年安排的水稻病虫害防治技术项目科研经费150万元,项目至今未实施。
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严格履行国家关于基地建设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至2016年9月底,已完成项目区用地手续办理、农田区用地征收、配套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项目区供配电工程设计招标等各项工作,累计已经发生各类项目支出10770万元,已完成进度35.06%。
二是水稻病虫害防治技术项目已于2016年在长沙县高桥基地启动实施。
三、关于省农科院及省茶叶所等5家所属单位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等196.8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省农科院及所属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清缴所欠税费。
整改情况:因全省开始实行营改增,税务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税金的缴交对象、缴交程序、税务专管员发生变更,我院及所属单位正在与税务机关办理清缴事宜,至2016年9月底,已补缴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32.63万元(院机关已补缴税费14.21万元,二级预算单位补缴税费18.42万元),其余待税务机关核准后完成清缴。
四、关于挤占挪用专用经费653.7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省农科院及下属5个单位将原农场职工子弟待业补助111.07万元,用于临聘人员工资或遗属工资和保险”的问题;
二是“核航所将浏阳基地建设资金542.64万元,用于采购辐照经营性资产钴60”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6年9月12日,院生产处将改变原农场职工子弟待业补助费用途111.07万元已原渠道返还至院机关本级财务。
二是2016年9月12日,核航所将浏阳基地建设资金用于采购辐照经营性资产钴60的资金542.64万元已原渠道返还至院机关本级财务,由我院统筹用于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五、关于违规借财政性资金1081.1万元,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省农科院2006年垫付给经济适用房项目部58套预留房建设资金580万元,至2016年4月,该项目部仍有320万元未归还。
二是2010年至2013年借给丰泽小区安置房项目部安置房建设资金761.1万元,一直未归还。
整改情况:我院对经济适应房和安置房两项目建设进行了认真清理,现有资产1319.93万元、负债238.83万元(未包括内部借支),净资产1081.1万元。根据审计要求已全部纳入机关财务核算。至此,财政性资金1081.1万元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已全部收回。
一是经济适用房项目部财务已并入院机关财务核算,留存7套房子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已转入机关财务,冲减了省农科院2006年垫付经济适应房项目部预留房建设资金320万元。
二是丰泽小区安置房项目部财务已并入院机关财务核算,留存资金171.25万元及30套房子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已入账,冲抵了我院2010年至2013年借给丰泽小区安置房项目部安置房建设资金761.1万元。
由于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的处置涉及到我院创新中心等区域的拆迁工作,该项工作将持续开展,我院将逐步将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按政策进行出售、处置,进一步加速货币资金的回笼。
六、关于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2343.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省农科院创新大厦投资10983.75万元,2011年竣工交付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
二是其他基建支出1359.37万元,其中已完工结算的项目858.07万元,未记固定资产;未完工的项目501.3万元,未记在建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创新大厦工程10983.75万元的的结转工作,办理了相关结转手续,在2016年8月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二是认真地清理了其他基建支出1359.37万元,其中已完工结算的项目858.07万元补记入账;对未完工的项目501.3万元分类处理;2016年6月42号凭证补记在建工程488万元,剩余是开展科学研究发生的专用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差旅培训费等费用,已列支出13.3万元。
七、关于对外投资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院所属茶叶研究所对湖南保靖黄金茶有限公司的出资额57万元未在账面反映。
整改情况:湖南保靖黄金茶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并于2013年3月发生股权变更,茶叶所收到100万元退回投资款,会计直接冲了“其他应收款”。该所根据审计意见,依据2013年3月达成的股东合作协议于2016年4月补记“长期投资”57万元。
八、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一是省农科院“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6385.26万元,其中5年以上的有128.56万元;“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1248.53万元,其中5年以上的有490.79万元,未及时清理核销;
二是所属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未收回多年前的与湖南雄天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杂交水稻国际大厦的土地返还款1280.4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6385.26万元,其中包含我院为支持杂交水稻春华基地及核农学与航天育种浏阳基地建设分别向银行贷款4057万元、500万元,并将贷款分别转付至杂优中心、核航所,同时记“其他应收款”科目;2016年,我院已归还银行贷款3500万元,同时核销“其他应收款”3500万元。我院机关本级对“其他应付款”逐笔进行了分析、核实,清理出“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已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50.18万元。已于2016年7月按规定核销并转增收入。
二是对于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未收回多年前的与湖南雄天房地产公司合作建设杂交水稻国际大厦的土地返还款1280.45万元,院党委高度重视,要求杂优中心按照审计要求,制定有力措施,依法依规追缴土地返还款。杂优中心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和院党委的部署,数次与湖南雄天房地产公司协商还款事宜。在事项未果的情况下,2016年6月3日杂优中心已启动法律程序追款,案件由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受理。2016年8月5日,院再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土地返还款追缴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土地返还款追缴工作小组,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依规追缴土地返还款,确保审计报告整改意见的严肃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已申请法院对雄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责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已查封、冻结雄天公司及负责人喻华芳名下的财产,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8万多元。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会议,逐项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国有资产、财务核算的管理,努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将科技理念、创新思维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握创新发展机遇,积极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为推进我省农业科技进步、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