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在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长沙市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听庭评议实施办法》审议通过以来的第一次听庭评议活动。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四明、陈亮伟,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志辉,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向章平、副主任委员王卫军,内司工委主任李小阳及区人大代表易泽宏、张徐等参加听庭评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委室及法制委兼职委员、内司工委兼职委员等有关人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分管司法公正长沙行的负责人,区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参加旁听。
为规范听庭评议工作,增强区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活动和依法行政的监督实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保证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长沙市望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办法》,2017年5月16日,望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望城区人大常委会听庭评议实施办法》,本次听庭评议是《实施办法》通过后开展的第一次听庭评议活动。本次听庭评议的案件类型为刑事案件中的职务犯罪。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成合理,严谨规范,把握有度,程序公正合法,全面完整地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围绕法庭调查阶段的相关事实及定性量刑等进行了辩论;庭审过程中,法警执警标准规范,人性化服务,有效保证了庭审秩序;其他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纪律,没有发生影响庭审的行为。庭审结束后,参加听庭评议的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对本次庭审进行了评议。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卫军认为,这次庭审庭前组织严密,相关准备工作到位;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分工明确,驾驭能力强,能快速总结每一个环节;庭审效果好,事实得以查清;庭审的保障、人性化关爱都到了位。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刘云峰对庭审过程中如何更多地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到审理当中来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峰代表法院做了表态发言,表示要虚心接受评议,真诚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整改。
评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亮伟在对代表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对法院和本次听庭活动表示肯定的同时,提出了“区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要不断加强听庭评议工作,司法机关要戒骄戒躁,建议意见要积极采纳认真整改”等要求,让听庭评议成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平台。
来源:望城区人大
作者:谭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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