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市县人大>常德>工作交流>正文

弘扬“四种精神” 加强县级人大工作

来源:石门县人大 作者: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金生 编辑:redcloud 2017-06-19 10:04:06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2017年2月,我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工作时明确提出: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大力弘扬“人民至上、法律至尊、规矩至恒、担当至诚”的精神,增强履职权威。这对于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县级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健全国家政权体制,夯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弘扬“人民至上”的精神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每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事关全局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力求选准监督的议题。在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切合实际的年度重点监督计划,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一府两院”和各乡镇人大。“一府两院”严格按照年度重点监督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推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坚持走访联系选民、代表接待日等制度,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健全代表建议交办机制,对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依法、及时向“一府两院”进行交办。确定重点议案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加大经常性的跟踪监督力度。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建议,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二次办理。年终,听取承办任务较多单位关于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投票表决。完善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强化办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充分发挥信访职能。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每月工作例会听取信访动态综合分析和当月信访办理情况,对信访工作做出部署安排。热情接待群众来访,采取跟踪督办、重点联系督办、回访督办的方式,认真办理每一件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为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服务的职能。

  弘扬“法律至尊”的精神

  做学法榜样。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提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为依法、精准地做出决议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行法定职权。坚持把“有位、有度、有效”作为履职的基本原则,做到履职议大事、审议抓重点、监督重实效、全力促发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化专题询问,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做到监督有法,监督有序,监督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建设、城镇建设、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审慎作出决议决定,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保证议决质量,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制定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形成任前调查、任前考法、任前发言、任前表决,统一颁发任命书、统一宣誓就职、统一公开公示等一套完整的程序,组织由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着力推动人事任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守法律底线。县人大常委会肩负着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法律性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性。工作中,必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自觉当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动者、实施者和守护者。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定,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开展活动、联系代表和群众等提出硬性要求,促使他们认真履职。

  弘扬“规矩至恒”的精神

  规范议事程序。人大工作必须做到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的上,出台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事规则,对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人事任免等在程序上作出明确的规定,明确 “一府两院”对相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和决议执行的具体要求,在实践操作中有章可循。

  规范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对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可采取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跟踪督办、定期调度等措施,确保按时办结办好。对有关部门不报告或拖延不办的,可责令限期报告,必要时依法提出询问或质询,促进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建立健全审议意见交办、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反馈、办理结果审查、办理结果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议意见的有效办理和落实。

  规范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建立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完善报告内容、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审计公开等内容进行明确。提高审计整改的针对性,坚持在听取审议县审计局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听取被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建立整改销号台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弘扬“担当至诚”的精神

  坚持听命于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自觉向县委请示报告主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通过法定程序,把县委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统筹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自觉服从、服务县委发展战略,凝心聚力,主动担当,忠诚履职。

  坚持问题导向。实践证明,只有以历史勇气直面问题,以责任担当研究问题,以实干精神解决问题,人大工作对时代声音的回应才会更加精彩,对发展问题的破解才会更加精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在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审计指出问题监督整改等履职过程中,要紧盯问题,着眼化解,积极探索问题清单、整改销号、主任会议牵头督办等方式方法,切实防止 “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

  坚持务实求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满腔热情地工作,尽心尽力地干事,对部署的工作一项一项地检查督导,一环一环地跟踪问效,一点一滴地抓好落实。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激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提升县人大常委会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来源:石门县人大

作者:石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金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