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雪清一行,到湘潭县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绵晖等相关市县领导和县人大法制委部分组成人员参加调研。
据了解,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2007年1月《监督法》施行至今已逾十年,近五年来,每年审查规范性文件40件左右。2016年11月,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设立了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人、委员5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法制委员会成立半年来,共接收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7份,通过综合运用法制委初审、各委室联审、法制委会议审三种审查机制,且加强了与报备机关的经常联系协调,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效突出。在工作开展中,县城空调公交汽车实行季节性票价未经合法程序、县物业服务实施办法与上位法律法规存在抵触情形,通过备案审查均得到了纠正,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了法制统一,对于促进政府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胡雪清一行听取了我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后,给予了高度肯定。调研组一致认为,我县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法制委的主导作用发挥较好,文件审查的方向精准,个别文件审查延伸到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更突出了审查工作的深度,会议审查模式效果明显,属全省首创。调研组表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湘潭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作一期专题通讯,在全省市县人大进行经验推广。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