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组织了分组讨论。
5月4日,全国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局长白平胜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古小玉作了重要讲话,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范小毛介绍了全国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周涛解读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主要精神和最新进展。
此次会议上,广东省、四川省、浙江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各自的典型做法。会议还组织了分组讨论,与会人员畅所欲言,深入交流了开展信访工作的心得体会,并就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信访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厅领导)、信访部门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信访局等中央国家机关信访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报送的有关信访材料上,先后批示50余次,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等涉及重大民生的突出信访问题,多次批示给有关领导同志,推动信访问题解决。对反映人大代表选举和人大立法等与人大工作相关的信访事项,张德江委员长批示给全国人大机关有关部门,要求认真研究办理。按照张德江委员长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每年都要对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出安排、明确任务。李建国副委员长要求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不断提高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水平。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信春英、古小玉副秘书长的陪同下,于2016年9月专门到信访局调研,实地查看、座谈了解办信接访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并就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信访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存在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社会深刻转型,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制意识、公平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多元多样,表达诉求日益活跃。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首先要深刻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群众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摒弃那种视信访为洪水猛兽的错误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他指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人民群众找人大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是人大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任、信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来信、接待来访,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维护好全国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他强调,要扎实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对实行诉访分离、推行网络信访等作出了具体部署。信访局要结合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党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这些年来人大信访工作的有益经验,抓紧修改《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的办法》,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实现人大机关信访工作与时俱进。要围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多从信访中梳理、提炼、报送重要的有益信息,服务中心工作。要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积极运用新技术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二、全国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
全国信访形势:“总体向好,问题不少”:“总体向好”体现在:总量同比下降,网上信访大幅上升;初信初访占比趋小,信访存量有所减少;一些老问题矛盾趋缓,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群众信访更趋理性,信访秩序持续向好。“问题不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京访数量剧增。二是部分利益诉求群众大规模聚集多发频发。如军队退役人员、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及部分失独家庭人员、原民办代课教师、银行协解人员等诉求群体。三是一些领域的问题反映突出。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教育、交通运输、扶贫开发、产能过剩行业方面等问题。
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一是打造“阳光信访”,信访工作由封闭神秘向公开透明转变。如搭建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实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二是打造“责任信访”,信访工作由重数量粗放式管理向重规范求实效转变。如改进初信初访办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统筹力量化解信访积案;严格信访工作考核;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等。三是打造“法治信访”,信访工作由边界过宽职能越位向职责明晰回归本位转变。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非正常上访处置机制;全面推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调整联席会议机制,不再设政策协调小组;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2014年搞了国务院信访条例执法检查,2016年将信访立法列入国务院立法预备项目。
三、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主要精神和最新进展情况
主要精神:中央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就是要改变过去依靠行政主导、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边打官司边上访、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有悖法治的问题。把涉法涉诉信访归口司法机关受理,依法按程序办理,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上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的目标。涉法涉诉信访主要是对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不服而提出的申诉控告请求,本质是诉权问题,核心是法律问题。国家通过“三大诉讼法”等专门法律保障当事人申诉控告权利的行使,保障当事人诉求得到依法公正解决。诉访分离,就是要把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涉诉的按诉讼程序、诉讼规则去处理;普通信访按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机制去处理。尽管改革前和改革后,涉法涉诉信访都是由政法机关处理,但启动条件、处理方法发生了根本性实质性的变化。
最新进展:自2013年启动试点以来,中央政法委先后4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印发5个配套文件,部署各级政法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经4年的改革实践,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级政法机关出台了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依法纠错、依法终结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完善审查受理、内部运行、工作衔接、终结退出、司法救助、律师参与等机制,基本形成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体系。二是理性申诉、依法维权观念逐步被群众所接受。越来越多的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回归司法渠道反映诉求,愿意在法律框架下解决问题,切身感受到“闹”无助于解决问题,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弃访转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三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质量效率稳步提升。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直面问题、勇于纠错,依法纠正补正了一批存在执法错误、瑕疵的案件,提高了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信访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四是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明显好转。经过努力,涉法涉诉信访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扭转,信访上行的趋势得到遏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下降12%。实践充分证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实际效果是好的。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
作者:周昌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