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溪县就《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别组织召开了浦市居民、县直部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
座谈会上,居民代表、县直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们围绕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管理主体的确定、保护范围的界定、保护专项经费的落实、保护利用的措施、管理与法律责任的完善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列为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是该县首部地方立法。为加快立法进程,3月初,该县启动了立法起草工作,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和资料收集,与第三方起草机构于4月中旬完成《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手机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和征求公众意见。本次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430条,为进一步完善《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提高条例立法质量提供了有力借鉴。
来源:泸溪县人大
作者:吴兴兵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