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桂东县召开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及其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级领导刘真、张焱康、郭国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桂东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桂东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东县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桂东县沤江河道治理工程(县城-寨前段)项目、桂东县光伏扶贫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桂东县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桂东县非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同意实施桂东县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桂东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东县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桂东县沤江河道治理工程(县城-寨前段)项目、桂东县光伏扶贫项目的议案》、《关于同意实施桂东县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同意实施桂东县非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听取了《关于桂东县人民法院首批入额法官职务的报备报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2017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人员;以投票表决的方式接受了李红玉、陈雄辞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上,李业军指出,县人大常委委员要在增强“四个意识”上当表率,在全县脱贫攻坚战中树标杆,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做榜样。
来源:桂东县人大
作者:唐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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