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酉水河跨行政区域管理的问题,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明确、细化,内容涉及政府职责与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
据了解,《条例》的制定涉及4省(市)、2个州、11个县,协调工作量大,起草工作历时近两年。2016年10月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一审稿进行了审议。同年12月21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今年1月9日,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
《条例》是湘西州与湖北省恩施州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地区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开创了跨区域协作立法先河,是湘西州第一次引进“第三方”参与立法的新尝试,是湘西州立法史上立法方式的一次重大创新,为湖南省立法创造了新经验、探索了新模式,为酉水河撑起了“保护伞”。
来源:湘西州人大
作者:唐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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