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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编辑:redcloud 2017-04-28 09: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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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湘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副主任赵国政、曾耀辉、刘绵晖、胡自庚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常务副县长周贤、副县长彭世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三个工作制度。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人社局局长张拥军作了全县城乡医保统筹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陈北球作了全县城乡医保统筹改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建议医保收取方式应科学化”、“医保统筹改革要提高服务水平,让民众更有获得感”、“要政策调整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标准”……在审议环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务副县长周贤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全县城乡医保统筹改革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将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二是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将进一步改善 服务环境和质量。

  会议听取、审查和批准了湘潭县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剑恒指出,湘潭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预算内容安排实、专项资金安排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并建议:一、预算一旦通过,县人政府及财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执行;二、要切实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专项资金一定要进行绩效评估和评价,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特别是财政系统内部的管理;四、要切实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按时拨付、跟踪管理,确保部门预算圆满地实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由县人大法制委归纳整理,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和工业智能化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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