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如何主动运用工作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该法的有效落实,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强化监督,有序推进,讲求实效,切实促进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谋局重规范,集体履职行使职权
1.注重立足实际行使职权。审议议题是人大监督的重要载体,选好、选准议题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基础。2000年至2003年税费改革时,乡镇经管站被撤并,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指导和土地纠纷调处等为主要内容的农经管理职能基本无人承担,造成全市土地流转基础不牢。针对土地确权难、行权难和仲裁庭建设滞后现状,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执法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全市上下加大该法的宣传与落实,加快土地流转,快速推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注重审议深度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审议发言,坚持依法审议、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和辩证分析,做到充分发扬民主,有的放矢。审议发言紧扣加强宣传培训、落实确权颁证、规范引导流转、建立仲裁体系四个方面,突出稳定、规范、维权和发展重点,抓住如何严格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操作的实质,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建立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等10多条合理化建议。
3.注重讲求实效行使职权。为督办《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重视该法的贯彻落实后续工作,组成调研组实地调查,结合实际督办。
白衣镇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省里做了经验介绍,就调研其好的工作方法。新洲镇的确权登记颁证遇到的难题已基本解决,就调研其解决问题的办法。药山镇遇到了难题正在解决之中,就调研其破解难题的思路。毛里湖镇整个面上的情况较好,就调研了解面上的情况。采取有效途径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高效流转,促进农村的长期稳定。
二、开局造声势,方式多样执行监督
1.执法检查促起势。为促进政府部门贯彻实施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汇报。为认真搞好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积极配合,落实责任,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投入力度。执法检查组按照到村、到农户、到镇的次序,看资料,问问题,听汇报,交流互动,通过执法检查促进该法的贯彻落实。
2.调查研究看成势。人大农工委采取调研的方式,实地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承包管理等情况。一是促进依法依规确权。镇村两级准确理解法律和政策精神,做到了程序到位,工作做细,确保了工作进度。二是促进规范有序流转。农经部门推行流转合同规范文本,统一印制流转合同,杜绝违法流转,保证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促进矛盾纠纷处理。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策消化了矛盾,目前全市土地承包纠纷上访现象不突出,绝大部分涉土纠纷已经基本解决在萌芽状态,走司法程序的仅一例。
三、成局看实效,依法依规贯彻落实
1.宣传重措施。人大农工委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对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精神实质进行了宣传。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培训。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增加了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了解。据统计,全市共召开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各种会议达200余次,出动宣传车10台次,印发宣传资料7.5万余份,张贴标语1500张,制作宣传牌120块,培训技术骨干2500人次,培训农民近万人次,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率达90%以上。通过宣传,增强了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2.监督督重点。一是重点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的操作步骤。对外业部分的指界、第一次公示、纠错、第二次公示、签订合同、颁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对内业部分的整理资料和归档严格保障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目前全市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达99%,共确权面积19万亩。已签订合同32757份,发放权证15200本。二是重点监督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与程序。监督自主流转、委托流转、转让互换和再流转不走过场。对特殊问题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策”,视具体情况处理。对可以流转或不宜流转的土地进一步规范。
3.调解解矛盾。人大农工委多次督促市农经站等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到各镇实地解决矛盾,对各镇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科学指导镇、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生矛盾纠纷时,由支部书记或主任现场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各村居还成立了由“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复员军人)组成的矛盾调处组,协助村支两委化解土地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市共调解纠纷1000余起,确保了全市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来源:津市市人大
作者:张先平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