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桂阳围绕县委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科学确立了“1357”发展思路,向全县发出了“率先全面建小康,加速迈向现代化,建设郴州增长极的示范引领区”的冲锋号令。要实现这个目标,县乡两级人大必须忠诚履职,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做好新时期的县乡人大工作。
一要深化认识真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前不久调研人大各项工作时指出,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更加有效地把地方人大的作用发挥好体现好。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大局为重。在新常态下,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党委、政府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的第一要务,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为县委“三大战略”、“四城创建”、脱贫攻坚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提供法制保障。要以人民为本。不断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立党为公、履职为民的本质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以法治为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作为重要使命,把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紧扣职责抓重点,全面提升人大依法行权履职工作水平。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切实找准履行职能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重点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愿景、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以及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寻求突破,把履行职能与执行政策、推动工作相结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检“两院”公正司法,重点加大对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手段开展监督,切实做到有为不越位、监督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对纳入法定监督范围的事项要理直气壮地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实现监督和支持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中心,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确保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步,不断凝聚加快发展的合力。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任免干部。同时,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加强任期监督和强化任后监督。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把人大代表影响力大、凝聚力强等优势汇聚到谋发展、抓落实、惠民生上来,充分发挥代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促进和谐、助推发展的重要作用,把传递县委意图、宣传正能量、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作为代表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凝聚起团结拼搏、共创新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积极参加“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不断强化对代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要把政治意识放在首位、把大局意识作为担当、把核心意识融入灵魂、把看齐意识当成自觉,切实做到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与法律同向、与人民同声,坚持把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干的、县委部署干的、“一府两院”重点干的、人民群众期盼干的事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尤其是要着力推动县委“1357”发展思路落实落细,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县各级党委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大意识不强就是政权意识不强,对人大工作不重视就是政治不过硬。抓好人大工作关键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各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建立人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支持县乡两级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加强人大工作保障。各级党委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将代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大工作经费到位。通过建设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设立“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为广大代表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履职平台。要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人大领导班子,特别是要依法配备好乡镇(街道)人大副主席(工委副主任)和人大专干。
来源:桂阳县人大
作者:彭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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