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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首部地方性法规解读:城市管理精准发力

来源: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高雅 李锷 编辑:redcloud 2017-03-24 1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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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湘潭首部地方性法规《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从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正式立法项目时起,该条例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什么我市首部法规指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哪些内容与市民生活相关?

  《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有6章52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对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精确划分,这样便于‘微管理’,可操作性更强了。”

  向小陋习开出“大处方”

  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车窗抛物等,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不文明行为,会给环卫工人清扫带来困难。岳塘区环卫所环卫工人张意平负责湘潭大道的保洁工作,让她最伤脑筋的就是市民随地乱扔的果皮纸屑,尤其是烟蒂、槟榔渣。“有些人将垃圾扔到绿化隔离带里,扔到路口中间,处理起来既麻烦又危险。”张意平说,有好几次,为了清理斑马线旁边的垃圾,差点被来往的汽车撞着。

  《条例》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废弃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向车外抛弃废弃物;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倾倒垃圾的行为等,列入禁止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者,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而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焚烧冥纸或在出殡途中抛撒冥纸,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则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座城市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直接影响着市民的幸福指数。把这些细小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法规,是很有必要性和针对性的,不仅回应了城市管理建议中的问题需求,也回应了市民的迫切需求,对以后城市运行中的不文明行为能做到有法可依。”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律师晏军颇有感慨地说道。

  《条例》对准“病根”

  此前,我市开展过“六乱”治理、“五项治理”及车窗抛物治理等活动,也曾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过罚款处罚,效果有,但治标不治本,容易反弹。《条例》的出台能改变这种现状吗?

  市民杨啸认为,《条例》的实施,有助于约束市民的行为,有操作性,虽然以前也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过整治,但效果不好,主要也是因为无法可依,现在正式立法实施,可以防止这些不文明行为的反弹,也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

  欧建伟老人是创建文明城市市民巡访团的一员,从2011年开始,他走大街穿小巷,风雨无阻,向媒体、创建部门提供各种不文明等问题线索600余个。欧建伟说:“有《条例》作为执法依据,长效机制就会形成,我也不用像以前那么奔忙了,希望不文明问题越来越少。”

  执法有了统一“菜单”

  调查发现,大多数市民都对《条例》的实施持支持态度,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市民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才有约束力。更为重要的是,执法部门将有法可依,执法有了统一的“菜单”。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说,作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也是《条例》实施的主要牵头部门,为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条例》,起草了《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印制了《条例》宣传文本和相关宣传图册,即将组织“条例宣传一条街”“送法进社区”等系统宣传活动,并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介积极宣传条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基础工作。

  目前,我市已启动了《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等相关配套制度的编制工作,为条例的实施筑牢制度基础,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利用《条例》实施的良好契机,市城管执法局正在积极推进为期三年的市容环境卫生大提质行动,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车窗抛物”、城市“牛皮癣”、早市、夜市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湘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高雅 李锷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