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乡镇人大代表积极执行代表职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代表行权履职积极性不高,为民代言意识不强,行权履职环境不够好,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就对对新形势下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的问题,提如下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强化培训,让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有“潜力”
乡镇人大代表来自基层,知识面不宽,政策法规了解不多,要使他们真正地成为选民的代言人、群众的带头人,就要对其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首先要确定学习培训计划。乡镇人大要制定出合理的培训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代表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行权履职的自觉性。要帮助代表学习好互联网知识,为代表订阅有关报刊,购置印发有关法律书籍和文件材料,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知识。其次要丰富学习培训内容。让代表尽可能系统全面更多地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基础知识等。在开展活动时,要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以及有关科学文化知识。再次是要注重学习培训方式。要做到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有部署、有指导、有考核,真正把代表的培训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适时邀请有经验的代表介绍他们发挥代表作用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等,增强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识,使人大代表真正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的忠实代表。
二、优化环境,让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有“动力”
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要有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的环境,要有代表上下左右相互促进的环境。一要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基层政权领导核心的乡镇党委,要切实维护和提升乡镇人大权威,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乡镇党委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及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要发挥导向作用。要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社情,通过各种方式把党和政府的最新政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还有政府工作的成绩与问题、设想与打算,及时告知人大代表,使他们做到人心中有数,增强他们参政议政的针对性。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的人大意识。要广泛宣传优秀代表典型,增强代表履职的成就感和荣誉感;通过典型引路,表彰先进,达到互相激励,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三要建立保障机制。乡镇人大代表大部分都是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其经费、物质等方面的保障尤为重要。乡镇政府要确保代表的活动经费,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基本的经费保障,并将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给予适当补贴,从而有效地保障代表履职。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务,不接受代表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搭建平台,让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有“活力”
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需要借助一定的活动平台。要积极拓展代表的履职空间,以切实可行的方式把代表聚起来,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让代表动起来,有效发挥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抓好阵地建设。各乡镇(街道)可遵循“住地相对集中、易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把本行政区域的代表编成若干个小组,并以小组为单位,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档案、有设施、有保障”的标准建立“代表之家”,有效发挥“家”凝聚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积极开展代表“走访日、接待日、答复日”等活动,同时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要求代表在群众生活艰难时、身患重病时、遭遇不幸时,成为他们的“第一帮助人”,真正让群众体会到血肉相连、心意相遇。二是要开展好活动。围绕事关当地经济发展、事关民计民生的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学校、医院等地进行视察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门的材料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从而促进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组织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要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走访、座谈,有意识安排每位代表发言,写心得体会、视察报告,让代表充分认识到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充分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建议督办。加强建议办理工作,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关键。乡镇人大要进一步明确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处理、答复、整改落实等程序和工作要求,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批办,政府分管负责人要带头领办,各承办部门要有真抓实办的方式,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形成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办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一系列举措,使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四、创新机制,让乡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有“压力”
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关键在机制创新。我们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好《组织法》和《代表法》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以新的举措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地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一建立代表考核机制。每年对代表参加乡镇人代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参加学习培训、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提出建议的数量和质量,定期走访联系选民等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将每年的考核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换届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其二完善代表监督机制。选民监督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也是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要组织人大代表采取书面或口头述职、座谈、集中评议等多种形式,定期向选民述职;代表要听取选民对代表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人大代表要定期走访选民,使代表及时广泛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代表的工作置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之下。其三推行代表激励机制。县乡人大要坚持每年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工作积极分子和优秀议案建议的评选等活动,并在年终进行表彰,且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还应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乡镇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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