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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芷江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赵建军 编辑:redcloud 2017-03-31 2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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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基本形式。代表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中央9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因此,闭会期间把代表小组建设好,把代表小组作用发挥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特别是针对去年底换届后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创新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增强新选代表履职实效,是人大常委会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探索的一个课题。笔者深入到碧涌、新店坪、楠木坪、岩桥等乡镇,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的形式对近四年来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调研。

  芷江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芷江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代表小组的建设,将其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措施来抓,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小组活动的开展。经调查,自2012年底第七届县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芷江共有县级以上人大代表 231 名,其中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 30 名,县人大代表199名,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小组33个,其中省人大代表小组1个,市人大代表小组2个,县人大代表小组31个。四年来,芷江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小组为依托,明确工作思路,健全活动制度,丰富活动内容,普遍开展了调研、视察、学习等活动,带动和促进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不断深化。

  一是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着力搞好学习培训。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怎样,取决于人大代表的素质。为此,芷江县人大把提高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第一抓手,人大常委会除了利用每年召开人代会期间,对人大代表进行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组织法进行培训外,还明确要求每年由乡镇人大主席对该乡镇区域的县以上代表进行2次集中学习。同时,代表小组利用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全国和省、市、县人代会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法律素质,使每个代表明确代表的职责、权利、义务,了解和掌握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法,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主人翁思想,为履行代表职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讨论调研视察。每次人代会上,人大代表除了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外,还以代表团为单位,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发表真知灼见。在闭会期间,各代表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坚持从地区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以及社会管理服务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视察报告和调研文章,为县委科学决策部署献计献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年来,各代表小组共组织开展调研视察112次,如2013年10月29日由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机关三组、芷江镇代表小组、土桥镇代表小组联合驻芷省、市代表组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撰写了质量较高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公路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与管养责任;加大安保建设投入,确保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力度,积极发挥农村公路作用”的建议。该调研报告被第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采纳。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为民代言谋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在认真调查、视察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炼成顺民心、合民意、谋民利的议案、建议,是每一个代表小组和每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四年来,芷江各级代表小组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小组成员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基础上,先后向人代会提交代表建议批评意见296份,及时反映了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这些建议批评意见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完毕。如2012年11月在县七届人大一次会上,梨溪口、大树坳代表小组23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在县七届三次常委会议上被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该建议在县电力公司的认真办理下,当年争取项目资金43760.28 万元,完成了43个村的电网改造,经电力公司3年的不懈努力,到2015年底为止全县原有的308个行政村仅剩21个库区淹没村未进行电网改造。

  四是围绕平台建设,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为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各代表小组按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的要求,督促每一位人大代表在履职时,要认真填写履职手册,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记录和整理,并以此作为评比优秀代表的依据。为拓宽知政渠道,及时将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工作要点、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政情资料向小组成员通报,使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在依法开展活动时能把握准确的信息。为提升履职能力,对人大常委会邀请相关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相关专题工作报告,各代表小组都能按要求通知到人按时参加,并协助代表做好走访调查、现场察看等相关前期工作,使代表在履职是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开展“双联”活动,每年深入基层,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帮助代表小组及人大代表改进履职方式。

  芷江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存在的问题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芷江各级代表小组建设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代表小组划分还不够科学合理。经调查,该县县级代表小组划分都以代表居住地即乡镇行政区划为主要依据,在撤乡并镇前,在全县28个乡镇设立县级代表小组 28 个,每个代表小组人数也相差较大,有的代表小组多则15人(芷江镇代表小组)少则只有3人(牛牯坪代表小组),加之代表的岗位性质、知识水平不同,致使少数代表小组不仅在制定小组计划难,在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建言献策等小组活动就更难。虽然有的代表小组按要求落实了,但效果也不够理想。

  二是少数代表小组组长履职缺乏担当。从调查的情况来看,31县人大代表小组除了其中3个县直机关代表小组组长由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负责人担任外,其余的均由各乡镇人大主席担任。由于全县各乡镇的人大主席都分管了部分党委、政府工作,有的人大主席以没有时间和精力为由对代表小组的履职活动无暇顾及,工作不作为。有的人大主席不认真学习业务,不知道怎样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心中没底。有的人大主席在文字上应付 ,虽然制定了活动计划、方案,但不按要求执行。

  三是代表小组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代表小组是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的法定组织,理应有一套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措施。近年来,虽然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 探索,但尚未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 的操作规范,如代表小组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召开代表小组会议的时间及具体操作程序、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制度等一些制度还未制定,致使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代表的参与率等有较大的随意性。

  四是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方式、内容不规范。有的代表小组活动仅仅停留在县人大常委会邀请相关代表参加的调研、视察、评议、培训等活动上,代表小组的活动形式单一、效果不佳。有的没有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有的活动方式不规范,虽然开展了活动,但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难以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有建树的建议意见,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作参考,活动效果不明显。

  五是代表的活动意识不强。一些代表缺乏应有的活动意识,认为只要按时参加人代会、常委会、在人代会期间写一两件代表建议就算是履行了代表的职责,对于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的意义认识不清,意识不强,存在参加与否关系不大的错误倾向。有的代表很少参加活动,很少联系群众和选民,有的应付式的参加了,但不能很好的了解民情、反应民意,听取和审议有关重大事项时不积极发言,一度成为“哑巴”代表。

  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建议

  2016年11月,芷江依法选举产生了第八届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加强代表小组建设,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努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履行职责,将个人智慧形成集体力量的重要平台。因此,各级领导以及各级人大代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工作的延续和保证,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的重要措施。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代表小组建设,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完善制度,加强指导,统筹协调,跟踪服务,以代表小组建设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新发展。

  二是科学合理划分代表小组。科学合理划分代表小组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前提。结合芷江撤乡并镇的实际情况,当前仍要坚持按传统的方式即按区域划分代表小组,但在代表小组配备代表的人数要做到既不能太多又不能过少,一般在10至15人即可,这样便于开展活动。针对芷江少数乡镇只有3至5名代表组成的小组,可以采取将就近几个乡镇的县人大代表联合起来划分成一个代表小组。代表小组划分还可以积极创新,根据代表的素质,履职能力大胆尝试按岗位性质、行业特征划分,从而使代表小组活动更具专业性、针对性。代表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小组活动。”按照这一规定,在代表小组划分时,还可以打破层级限制,将所在区域内的省、市、县人大代表按行业性质编成特殊代表小组,这样上下一心,同气联枝,代表小组的优势和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三是选好配强小组组长和联络员。代表小组组长是一组的“领头雁”,主要职责是负责召开并主持本代表小组会议、召集代表开展活动,把收集和掌握的有关情况向上反映,向代表们传达上面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等等。可以说代表小组组长是代表小组的召集人和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者,选好配强代表组长是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的关键。对此,在选配代表小组组长时,一定将那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大局观念、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实干精神和威望较高的代表推选为小组长。在目前多数代表小组组人由乡镇人大主席担任的情况下,可考虑推荐一名政治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代表工作、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时间和精力的代表担任联络员(或者副组长),负责协组长开展小组活动,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向代表小组召集人和人大常委会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记录小组活动情况和代表履职档案,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本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和信息。

  四是建好活动阵地和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好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健全小组活动制度,做到硬件硬,软件实,是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的基础和保障。目前,全县18个乡镇虽然都建立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但这些活动室大多只有一块牌子,几张座椅,条件简陋,同时3个县直机关代表组还没有活动室。要加大活动阵地建设力度,要本着功能完备、重在实用的原则,以六有“有房子、有牌子、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为标准,建好代表小组活动室,为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交流,提供良好的环境。要坚持把代表小组制度 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订完善代表小组学习、视察调研、提建议批评意见、联系选民和群众、请假、履职登记等各项制度,明确组长和联络员工作职责,使小组建设和活动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规范化、经常化。

  五是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与指导。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是人大代表的集体参谋和助手,应把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搞好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各代表小组完善制度,深化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比如在小组活动内容的 确定上,可以通过提供信息支持,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帮助代表小组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点”,激活代表的“兴奋点”,在“四个围绕”上下 功夫,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有序推进民主法治建 设,围绕本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等开展活动;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可以通过每年分期举办代表培训班方式,对全县人大代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以及代表法、组织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在扩大代表小组影响上,可以采取措施对效果较好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对小组开展活动积极、作用发挥显著、影响力较大的,进行表彰,组织代表小组相互交流和学习、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小组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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