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兵琼主持,湘乡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红阳出席会议,湘乡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万双庆、成云龙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规定了以法制委员会名义提出的议案以及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交付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审议结果等五大类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全体委员还对《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学习制度》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后,表决予以通过。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17年每月工作计划》《湘乡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启动情况的调研方案》等文件,并就近期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王红阳对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前期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主动作为,积极谋划,让法制委员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良好的开端。王红阳指出,法制委员会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无经验可借鉴,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难题,我们要一定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探索性地做好基础性工作,为法制委员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王红阳强调,法制委员会要加强规划化、制度化、民主化、专业化、多样化建设,实现“五化”管理,尤其是专业化建设,法制委员会工作具有法律性、专业性、经常性和权威性等特点,要加强对法制委员会成员的理论培训,及时进行业务理论、政策法律和人大知识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法制委员会委员的履职能力。全体委员要主动适应形势,自我加压,全面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持续深化学习效果,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依法履职打好基础。会后,法制委员会还组织了第一次集中学习,就《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常委会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规定》《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学习。
来源:湘乡市人大法制委
作者: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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