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2月7日芷江侗族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志平在传达省、市人代会议精神时,就如何充分发挥宪法赋予人大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开创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工作局面,为全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三点新要求:
一、围绕中心,用好“四权”。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一要认真做好立法调研工作。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强化对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为课题,开展立法申报和相关调研工作,为制定好《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要规范程序,有效行使重大事务的决定权。人大作出决定决议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形成合力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也就是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的意志。县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抓大事、议大事,要特别注重对全局性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的审议和决定。在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时,要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原则。
三要注重实效,依法做好监督工作。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要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切实有效的全方位监督机制。要高度关注民生,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如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等,要采取有效形式,实施工作监督。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有重点地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大对本县大事、要事的监督,对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督和人事监督。
四是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完善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在决定任命上,严把“任前审核、任中审议、任后监督”三关。
二、提升服务,加强本职工作。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并落实好人大视察、人大代表培训、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的工作机制。
常委会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各项工作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工作,尽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要健全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机制,积极引导、激励代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代民立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要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在督促“一府两院”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举行交办仪式、确定重点建议、对口跟踪督办、实地视察检查、审议办理报告等方式,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要重视代表宣传工作,把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代表典型事迹,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出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展现代表的履职风采,树立代表的良好形象。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必须深入基层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走访面要达100%,通过走访帮助代表改进履职方式。
三、加强学习,注重制度建设。大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到人大各项职能的发挥,要把加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放到人大工作的重要位置,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出台一批针对性强、管用的规章制度,特别要在完善工作评议制度、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提高常委会班子决策水平、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人大工作信息公开、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提升、提高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学习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唐志平主任强调,人大常委会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特别是要确立长效学习的机制,在今后的主任会议上,各委室主任要选好课题,提前准备,在会上为大家上好20分钟的课,通过集体学习、听取讲课、共同评分的方式,促进常委会委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雁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