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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5: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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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司法厅厅长    谈敬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五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虚功实做,锐意创新,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任务,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一是高规格启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转发了“六五”普法规划,召开了最高规格的启动会,首次对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记功奖励。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由同级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高层次推动。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文明创建、综治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2015年,8名省领导带队开展了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三是高标准保障。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现了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各级政府均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本级普法经费预算达到1440余万。全省普法专职和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普法志愿者在册人数已突破10000人。

  (二)突出重点,“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一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健全落实。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为载体,每年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菜单式”法治讲座,推动各级党委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在全国率先推行学法考法无纸化工作,坚持每年编写一本高质量的普法读本,每年组织近百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先后两次组织全省厅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从人大任命的干部逐步向各级党委政府任命的干部延伸。在全国率先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在校学生这个“源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不断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全省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2%。每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2015年在桃江县启动了法治教育进课堂试点工作。三是突出村(居)民这个“多头”,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每年定期组织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编写《法律明白人—农村实用法律案例精析》读本,免费发放到全省每一个村委会。每年坚持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以宣传宪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三)创新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断增强。一是“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持续开展。5年来,先后评选出47位法治人物、50起法治事件,成为我省宣传法治建设典型、弘扬法治精神的一个“拳头品牌”。二是“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大型普法创新活动反响强烈。2015年,来自全国20余个省份的200余万网民参与了答题活动,送出价值1314元的门票11000余张,促进了法治宣传教育与旅游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扩大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参与度。三是“全媒体大普法”宣传体系初具规模。全省已在各级电视台、电台、报刊开设法治专栏(节目)240个,建立普法网站350个。湖南经视《钟山说法》、湖南交通频道《新说法》、湖南日报《法治湖南》专版、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等栏目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法治文化大餐”。红网普法频道、普法微信“微言说法”和“掌上法宝APP”先后上线运行。法治湖南网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法治类门户网站。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方兴未艾。先后举办了“六五”普法启航电视文艺晚会、“法治湖南·和谐潇湘”书画摄影作品展等系列法治专题活动。2011年出台了支持城市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的文件。2015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在湘潭市召开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目前,全省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358个,法治教育基地176个,其中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达到26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普治并举,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深入推进。一是“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全面开展,区域依法治理稳步推进。2011年启动了首批“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2012年制定了关于加强法治先进城市、法治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目前,全省市县两级法治创建覆盖率达到100%。常德市等32个单位先后被授予“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二是“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有效推进。916个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带动了各部门(行业)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三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61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52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时,“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先后在各地启动并不断深化。

  (五)服务大局,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日益彰显。一是推进了法治湖南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深入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做法曾被媒体称为地方法治建设的“湖南样本”。二是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随着“六五”普法的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全省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升。三是促进了经济发展。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各类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预防化解经营风险,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四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少数地方、部门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作软任务,没有摆上重要位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领导干部借口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参加法治学习和培训。有的基层干部甚至错误认为群众掌握的法律知识越多,工作反而越难做,导致工作虚以应付、推动不力。

  (二)公民缺乏对法治的信仰。一些干部群众在适用法律方面采取功利主义原则,对己有用的就采取“拿来主义”,对己不利的则“高高挂起”。少数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重权力轻法治、重治人轻律己、重说教轻身教,有的不依法决策,有的干扰司(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有的执法犯法、贪污腐化,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群众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问题依然存在。法治还没有真正成为人们的内心尊崇和真诚信仰。

  (三)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学是一回事,做却是另一回事,不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些地方和部门普治结合的文章做得不够好,重普不重治、善普不善治的状况还没有改变。有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

  (四)普法教育机制还不够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普法保障和考核奖惩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已经形成的一些制度如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还缺乏刚性约束,考试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单位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视不够。普法经费缺乏统一的保障标准,难以落实到位,导致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保障水平不高,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七五”普法期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通过制定和实施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全省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启动全省“七五”普法工作。一是根据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决议,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制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批转实施。二是适时召开全省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媒体,广泛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内容,提高社会知晓度,为全省“七五”普法的顺利启动实施宣传造势。

  (二)突出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法治教育专门教材,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三是突出抓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自治、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一是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综治考评。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工作考核考评。二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大众传媒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三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各市州、县(市、区)分别按照人均不低于0.6元、1元的标准把普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四)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注重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如法网、法治湖南网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进区域治理法治化。二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自治。三是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部门、行业法治化水平。四是积极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依法诚信经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基础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衷心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及各位委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同时恳请一如既往的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不断强化对《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监督检查。我们将以这次汇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增强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打造法治湖南建设的“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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