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贺安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6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9件,其中主办47件、会办72件。人社部门是政府主要的民生工作部门,人大代表十分关注民生问题、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所提建议涉及我厅各项主要工作领域。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我厅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办,按照规定所有主、会办件已全部按期办复,代表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47件主办件中,吸纳意见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5件、占31.9%,列入工作计划正在解决或准备解决的(B类)12件、占25.6%,受法规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的(C类)18件、占38.3%,所提建议目前只能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的(D类)2件,占4.2%。
我们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深化改革、推进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契机,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强化了民生保障。根据谭永峰等代表关于加强就业创业方面的建议,我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了具有湖南特色的“1+3+X”新一轮更加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狠抓政策落实落地,今年来我省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创新创业日趋活跃。预计到9月底,全省新增城镇就业63.5万人,新增创业主体27.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5%,低于4.5%的控制目标。根据彭子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建议,统筹考虑各项社会保障水平和我省财力,印发文件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根据陈建教代表提出的关于确保农民工工资兑付的建议,结合当前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湖南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制度保障,加强了源头治理和监管检查。国务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督察组对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促进了深化改革。根据张运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建议,结合国家和省里相关部署安排,我们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出台了改革实施意见,印发了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和统筹项目、养老金计发办法等配套文件,省本级和部分市州开始启动经办工作。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方面,出台了实施意见,印发了职能移交工作方案配套文件,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各地正在稳步推进。根据李乐等代表关于职称评审方面的建议,按照国家部署安排,我们出台了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年内还将出台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省人才工作等方面,也都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三是降低了企业成本。根据魏岳林等代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建议,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出台《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等文件,先后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每年总计可为企业减负约27.4亿元。实施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累计批准执行试点政策企业340家,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77亿元。加大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力度,1-9月发放稳岗补贴5亿元,惠及1800余户企业、45万职工。
同时,对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的相关建议,我们列入相关工作内容,积极开展调查,主动向上请示,加强相关研究。如根据钟群英代表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建议,结合省政府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调研,向省领导进行了专题报告,积极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根据肖红林代表关于国家机关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的建议,我们积极向国家公务员局请示,了解学习上海等地做法,联合省残联开展了相关调查摸底,会同卫生部门抓紧研究相关体检标准。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三到位”。厅党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作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有效举措,作为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重要途径,列入全厅中心工作。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规定》,明确了办理规程、工作要求,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厅年度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评。厅党组会、厅务会多次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析建议内容、提出办理思路、明确责任分工。厅领导遴选5件重点建议,实行直接督办。
(二)保证办理质量,实施督查督办、跟踪落实、信息公开“三强化”。建立定期调度督办机制,厅党组多次集中督办,责任厅领导每月定期催办,建立建议提案办理承办人QQ群、微信群,实施即时督办。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统一台账,采取见面座谈、走访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所有建议均与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加强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特别是对B类建议,实行逐一跟踪,落实一件销号一件。去年我厅27件B类件,今年已经落实19件,正在落实中或已部分落实7件。同时,在厅门户网站特色专栏中开设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将答复意见集中全文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
(三)助推事业发展,坚持与调查研究、与中心工作、与作风建设“三结合”。人大代表来自各阶层、各领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我们把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纳入厅年度调研计划,针对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现实依据、推动制度顶层设计的内在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着力方向,积极推动人社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突破。将建议办理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积极倡导“人社人,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努力改进系统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务实担当,把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与认真履行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持续加强跟踪督办,实现对建议办理的全程把握,切实保障相关建议落到实处。对能够解决、已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抓好落地落实,切实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对正在研究的相关问题,在推进工作中认真吸纳代表建议,力争尽早解决落实。对建议合理但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切实纳入工作视野,持续加强跟踪研究。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不断提高人社工作水平,不断改进系统工作作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我们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