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及省级2015年决算、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5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深化改革,保持发展定力,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趋优态势,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1亿元,比上年增加374.9亿元,增长10.3%,为预算的101.4%,其中,地方收入2515.4亿元,增长11.2%;上划中央收入1495.6亿元,增长8.9%。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0.3亿元,比上年增加89.7亿元,增长10%,为预算的101.1%,其中,地方收入389.9亿元,增长13.9%;上划中央收入600.4亿元,增长7.6%。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3023.1亿元,增长7.5%。其中,增值税697.3亿元,下降0.9%,如果剔除“营改增”带来的税收转移收入,下降的幅度会更大,这主要是实体经济面临突出困难;消费税663.4亿元,增长18.8%,增长较快主要是中央提高了卷烟消费税税率、2014年岳阳两大炼油厂较长时间停产检修导致基数较低等影响;营业税475.2亿元,增长0.9%,增长较慢主要是受“营改增”的影响;企业所得税422.9亿元,增长8.9%;个人所得税157.2亿元,增长11.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87.9亿元,为预算的103.7%,增长19.8%,增长较快主要是从2015年起育林基金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剔除这一政策性收入转移因素后,全省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6.3%,比上年略有下降,在收入形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收入质量得到稳定改善。
与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省级地方收入增加0.8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收入增加,省级地方收入超收22.5亿元已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9.6亿元,编制2016年预算时调出39亿元,当前余额为30.6亿元。
支出方面: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8.7亿元,增长14.2%,比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44.2亿元,主要是部分市县根据决算清理情况对账务进行了调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1.1亿元,下降10.2%,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2015年起,国省干线建设国省补助由以往通过平台公司转拨、列省级支出,改为直接下达市县、列市县支出;二是工商、质监由省垂直管理改为省、市、县分级管理,市县工商、质监部门资金相应由省级支出改列市县支出。全省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和重点支出政策如下:
农林水支出676.2亿元,增长21.3%。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省级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15元/亩提高到17元/亩,国有生态公益林由7元/亩提高到10元/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本保障标准提高至村均7万元。
教育支出928.5亿元,增长11.4%。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城区中小学免学费的生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600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4元,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8亿元,增长18.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统一政策实施,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低保、优抚等补助标准,完善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推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7亿元,增长16.9%。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统一城乡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补助标准。
节能环保支出149亿元,增长8.4%。初步实现湘江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堵住污水废水排放源头目标,兑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奖惩办法。完成9万吨以下落后小煤矿关闭任务,支持淘汰12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277.3亿元,增长33.2%。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可持续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1.7亿元,增长39.7%。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启动农村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永顺老司城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现我省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
科学技术支出66.3亿元,增长11.6%。提高科研院所基本运转和自主科研保障水平,支持科技共享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启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省级预备费10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其中,农林水支出1.4亿元,教育支出2.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8亿元。
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2015年末余额为5.7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随着省级财政实力和库款保障能力逐步提高,省级设置预算周转金已无必要,2016年,5.7亿元预算周转金将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5年,省级全口径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94亿元,比预算数7.52亿元减少1.58亿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9.1亿元,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管理体制下划后相应调整为7.52亿元,调减的1.58亿元改列市县“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36亿元,减少0.0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6亿元,减少0.79亿元;公务接待费2.22亿元,减少0.75亿元。省级“三公”经费出现较大下降,一是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二是从去年年底开始,省直行政机关陆续开始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压缩的“三公”经费全部收回预算统筹用于重大民生支出。
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对2015年省级财政部分事项共计85亿元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列支,都是根据预算安排已将资金指标下达省级单位,省级单位尚未实际拨付使用的资金,资金虽然结转在单位,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规定直接列当年支出,不作为结转资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亿元,购买商品和服务资金38.3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4亿元,建设投资资金35.2亿元。对于上述资金,我们将在下一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督促单位及时拨付。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15年,经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共安排我省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930.9亿元,比上年增加286.3亿元,增长10.8%。一是返还性补助213.5亿元,减少0.3%,主要是2015年我省增值税收入较上年减少,中央对我省的增值税增量返还也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629亿元,增长8.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91.7亿元,增加114.7亿元,增长24.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5.5亿元,增加5.5亿元,增长5.5%,我省是全国3个过百亿的省份之一;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1亿元,增加4.5亿元,增长15.8%,全省享受中央重点补助的县市达到41个。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088.4亿元,增长17.5%。
2015年,在增收困难、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全力支持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共安排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32.5亿元,增长22%。一是返还性支出142.5亿元,下降0.3%,主要是市县增值税收入较上年减少,省财政对市县的增值税增量返还也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554.9亿元,增长18.8%,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71.4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增幅达到52%。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335亿元,增长29.2%,增长较快是因为省级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对下补助,以及部分原直接列省级支出的资金,改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市县。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5年,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80.3亿元,即截至2014年末存量政府债务6599.3亿元(包括2014年末清理甄别锁定余额6267.3亿元和中央定向调增限额332亿元),加上2015年中央下达新增债务限额1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3亿元,专项债务28亿元)。清理甄别锁定存量政府债务中,90%以上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置换。2015年全省共发行置换债券1222亿元,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为3.4%,大幅减轻了债务利息负担。
2016年,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241.3亿元,即截至201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6780.3亿元,加上2016年新增限额461亿元;同时,中央下达我省置换债券发行上限3263亿元。截至目前,2016年我省已经发行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共计1488亿元,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2.94%。全年3263亿元置换债券全部发行后,加上2015年已置换的1222亿元,预计全省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约310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全省地方收入2515.4亿元,中央补助293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37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222亿元,新增债券153亿元),上年结转478.8亿元,调入资金16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1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7549.3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728.7亿元,上解中央34.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79亿元,待安排的置换一般债券结转58.4亿元(主要是存量债务项目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后才能通过债券进行置换,因此市县有部分去年年底到期的存量债务,要到今年年初才能完成审核和债券置换工作,从而形成部分置换债券结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1.5亿元(包括当年超收收入和按照中央规定清理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下同),年终结转356.6亿元,调出资金等0.3亿元,支出总计7549.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地方收入389.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930.9亿元,下级上解60.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375亿元,上年结转19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从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6.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043.7亿元。省级支出531.1亿元,加上补助市县3032.5亿元,上解中央34.8亿元,转贷市县债券103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6.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年终结转103.1亿元,支出总计5043.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5年省级年终结转103.1亿元较2014年大幅减少,下降了46.9%。结转下年支出中,收回预算统筹安排4.1亿元,主要是项目实施完毕、无需继续支出,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预算后统筹用于贫困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73亿元,中央补助57.3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上年结转366.9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597.9亿元;支出1211.3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152.2亿元,结转下年234.4亿元,支出总计1597.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9.9亿元,中央补助57.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9亿元,上年结转115.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34.4亿元;支出10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23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74.3亿元,结转下年36.4亿元,支出总计334.4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04.8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87亿元,财政补贴538.4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9.4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04.6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88.9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15.7亿元,当年结余20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24.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7亿元,支出168.7亿元,当年结余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3.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1.4亿元,股利、股息等收入1.2亿元,产权转让等其他收入4.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2亿元,可使用的收入总计27.5亿元;支出20.1亿元,调出资金3.6亿元,结转下年3.8亿元,支出共计27.5亿元。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4.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可使用的收入总计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方面;调出2亿元到公共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后的社会保障支出等方面,支出共计5亿元。
综上,2015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177.7亿元,支出合计7726.3亿元。省级收入合计1343.3亿元,支出合计791.8亿元。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各级各部门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狠抓执行落实,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突破。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15%,一般公共预算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的1/3实行统筹。二是深入推进专项资金整合,省级专项数量由2014年的126项压减到2015年的98项,2016年进一步压减到82项,并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对绩效不高、管理滞后的专项资金,坚决予以压减或取消。三是预算公开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涵盖了所有省直部门,所有省级专项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四是深入推进债务管理改革,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有序实施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继续实行债务风险分色预警办法,建立市县存量债务化解激励约束机制,试编交通领域省级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预算。五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对企业的扶持方式由过去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转为更多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市场化支持方式。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研究建立铁路、高速公路、水利等领域的政府性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引入社会资本,低成本地适度运用杠杆,带动长期低息贷款投入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总的来看,201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财政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下一步要改的大多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重大敏感问题。譬如: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财税政策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激发市场活力和自主增长动力的牵引作用发挥不够;财政收入囿于财源结构和质量,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持续攀升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历年政府债务风险累积,部分市县财政运行比较困难,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现代预算制度改革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但政策碎片化、公平性不够和支出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制观念不强、违反财经秩序和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同级审计也反映了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管理分配还不够规范合理等问题。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中央和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强化措施,尽快解决。
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总体平稳,新的积极因素不断集聚,新的增长动能逐步显现,但企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预算平衡压力依然较大。
(一)财政增收形势一直紧张,但总体符合预期。上半年,经济周期性和结构性调整的压力还在持续,再加上5月1日起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的政策性减收影响,财政增收压力一直很大。省委省政府科学研判,及时采取了一系列定向定量的调控措施,为稳定经济运行、增强经济活力发挥了显著作用。1-6月,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5.1亿元,同比增长8.3%,为预算的53.3%,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501.7亿元,增长11.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03.4亿元,增长2.6%。
分月来看,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省收入增幅逐月回落,1-3月分别为8.9%、5.6%、4.1%;进入二季度后,受经济形势企稳、“营改增”前加大营业税清欠力度等因素综合影响,收入增幅总体呈现回升趋势,4-5月累计增幅分别达到9.5%、10.9%,6月份,“营改增”减收效应开始全面显现,当月减收25.6亿元,但累计增幅依然保持在年初预期目标8%以上。分结构来看,1-6月,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652.8亿元,同比增长6.4%,比去年同期高0.6个百分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652.3亿元,同比增长13.4%。分行业来看,建筑、汽车、金融等行业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1-6月,建筑业完成181.6亿元,增长42%,主要是“营改增”清理尾欠,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步企稳回升的影响;汽车业完成31.1亿元,增长75.9%,主要是上海大众、广汽菲亚特长沙工厂产品产销两旺;金融业完成148.2亿元,增长12.1%。烟草、煤炭、有色、钢铁等传统行业税收下滑明显,其中,烟草制品业完成税收317.8亿元,同比减收53.5亿元,下降14.4%,降幅较大主要是严控公款消费,以及公共场所控烟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卷烟销量下降;煤炭、有色、钢铁分别完成3.4亿元、7.3亿元、9.4亿元,分别下降49.6%、25.2%、18%。
(二)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重点支出保障较好。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省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今年上半年,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比例达到90.8%,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已经下达8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7.9%,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9个百分点,比收入增幅高出9.6个百分点。分科目来看:全省农林水支出224.9亿元,增长8.9%;教育支出506.3亿元,增长2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5亿元,增长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亿元,增长21.1%;城乡社区支出415.6亿元,增长41.6%;节能环保支出59.9亿元,增长36.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9亿元,增长34.1%;科学技术支出24.3亿元,增长6.8%。
综合来看,受经济下行、价格持续低迷、“营改增”等减税效应全面显现等影响,预计下半年财政增收依然十分困难,全年平衡压力很大。我们将把困难估计得更加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加周密一些,紧紧围绕中央改革发展新理念、总基调和大思路,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接续。密切跟踪“营改增”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启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健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支持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加快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减轻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补短板。正式运作省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结构。支持金融业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与财政政策协调联动,综合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汇聚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扩大社会投资。
(二)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源,加大加快关键领域投入。优先保障、及时兑付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对困难群体的补贴一分都不少,对困难群体的减免政策一点都不打折扣,通过政策托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平稳运行。加快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保持合理的公共投资规模,争取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稳定经济运行加力增效。集中加大扶贫投入,扎实推进群众增收、易地搬迁、素质提升、兜底保障、基础扶贫等扶贫“五大工程”,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构建债务风险防控新机制,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绩效。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指标体系,探索实施有差别的债券利息负担机制。编制省级政府公益性项目中期融资规划,既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又有力保障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定期向社会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稳健运行。在51个贫困县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在中央统一要求整合19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我省自主将19项省级专项资金也纳入整合范围,共计整合156亿元,资金统一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县级统筹并自主安排到具体项目,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和深度融合,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划定支出红线,明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一般性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撒胡椒面”等硬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政策功效。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