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29号)精神,由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经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评审,以及1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共评选出52名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将表彰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受理举报时间为1月12日至18日。
举报电话:0731--85530442(人事处)、85309135(纪检组),电子邮箱:12192279@qq.com。
湖南省人大工作先进个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