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省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9日收到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省人民政府重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了较为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今年,我委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对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深入跟踪督促,并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建议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持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为“三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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