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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12-09 1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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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交〈关于全省农村金融改革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湘常办函〔2015〕28号)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顶层设计”

  (一)完善金融改革发展体制机制。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94号)等文件,对全省农村金融发展做出规划和部署。目前,省人民政府正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推动我省金融改革发展, 以金融扶贫为切入点,切实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二)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我省纳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的县(市)分别有8个和3个。截至2015年末,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比率虽不到20%,但在部分试点县(市)已超过90%,大部分试点县(市)都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沅陵县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承担“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试点任务。目前,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构建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及产业扶贫合作平台等措施,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5年末,已引入9家银行机构在沅陵县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成立23个乡镇金融服务中心、499个村级金融服务站、2家小贷公司及1家农民创业资金互助社;设立1家县级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农业产业提供担保贷款;成立3家乡镇产业信用协会,统筹建立了合作性融资担保基金;组建10家农村金融咨询服务公司,提供农村小额担保贷款和金融咨询服务;对20359户农户进行了授信,授信额度97193万元。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扶持

  (一)加快建立风险补偿分担机制。2016年,省财政在娄底市开展了担保机构代偿补偿试点,对省内担保机构为娄底市中小微及“三农”企业担保贷款发生的代偿损失,按25:15:60比例,建立省财政、市县财政和担保机构“三位一体”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已开始娄底担保机构代偿补偿的资金申报工作。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全省90多个农业贷款担保金融服务空白的县市区设立了办事处,实现了我省农业贷款担保体系的全覆盖。

  (二)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我省从2007年开始探索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通过8年努力,保险品种发展到9个品种(水稻、棉花、能繁母猪、新增油菜、奶牛、育肥猪、森林、玉米、甘蔗)。此外,还开展了升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涉及肉鸡、柑橘、茶叶等10个。截至2015年底,我省累计投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100亿元,撬动了5225亿元保险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应放大52倍。2016年,省财政已部署开展水稻制种保险试点,研究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县市开展山羊、蔬菜、药材、花卉等特色保险试点,省财政给予奖补。

  (三)大力支持涉农信贷投放。2015年4月,我省印发《湖南省金融“两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撬动银行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实现倍增效应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制定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保证保险贷款管理办法,农发行湖南省分行、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实施办法,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专属服务;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等积极参与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省农行开办农村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有效盘活农村存量要素资源。截至2015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7886.1亿元,同比增长17.4%,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全年新增涉农贷款1167.1亿元,同比多增286.4亿元;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48.74亿元(占全省26.46%),增长19.71%,高出全部贷款增速4.96个百分点。

  (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2009年,我省开展了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试点,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符合监管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有效激发了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投放。此外,各级政府在法律、政策、税收等方面积极对农业金融活动给予帮助和支持,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实行涉农信贷业务差别化监管。到2015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230.37亿元,占全省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的40.96%,在支持“三农”方面发挥着主力军作用。2015年新增475.24亿元,增长14.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5个百分点,是县域经济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持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农商行组建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已组建农商银行70家,11家农商银行已获批准筹建,3家申筹材料报银监部门,8家完成清产核资,另有9家已经启动改革,其余5家机构正积极准备改革,改革启动面达96%。按照既定目标,2016年将全面完成农商行组建开业。

  (二)支持恢复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网点。我省制定了《湖南银行业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调整优化网点布局,改进小微企业、 “三农”、偏远地区、农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网点。2015年,全省农合机构新设立支行15个(含升格10个)、分理处5个,年末全省农合机构共有法人机构116个,传统支行(信用社)2636个,分社(含储蓄所)1282个,合计3918个;另有自助银行1477个,较2014年增加446个。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营业机构, 2015年末全省股份行县域分支机构28个,社区小微支行7个,自助银行26个,自助设备156个。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协调省内外优质银行业金融机构来我省发起设立村镇行,2015年末, 已开业村镇银行31家、支行47家,机构网点较年初增长27.87%,覆盖全省 13个市(州)、38个县(市),县域覆盖面达43.68%。另有22个县设立村镇银行的规划已获银监会备案回复,目前正在抓紧筹建。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5年末,我省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16家,较2014年同期增加6家;注册资本179.0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7亿元。201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86.88亿元。

  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一)推进农村信用贷款产品创新。湖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从2009年启动,主推六项创新产品、一项创新服务方式,六年来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涉农金融服务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截至2015年末,全省通过“六产品、一服务”发放贷款余额为570.6亿元,同比增长21.8%。不断创新涉农金融产品,稳步推广小额联保贷款,围绕产业链、价值链拓展“公司+商户”、“市场+协会+商户”等贷款模式,创新推出油茶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油茶林权抵押贷款、以油茶林权为依托的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农户”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开发了家庭农场贷款、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机具购置补贴贷款等涉农贷款新品种,创新推出农业产业链贷款业务,为省内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新型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有效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开通“湖南股权交易所农业专板”,组织60家湖南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统一挂牌,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加大对支农再贷款扶持力度。加大贷款限额调剂力度,重点向省内贫困地区倾斜, 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总行政策要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积极推广支小再贷款工具,提高限额使用效率。截至2015年末,全省支农再贷款余额52.7亿元,全年累计发放125.4亿元。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业务量,对全省8个市州19家机构授信支农再贷款额度14.5亿元。

  (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51个县市区整县推进确权登记工作,全省完成确权面积849.6万亩。稳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制定了《湖南农房抵押融资浏阳试点实施方案》和《湖南农房抵押融资试点暂行办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工作。

  五、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加大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出台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湖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意见(暂行)》、《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等文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媒体、内刊报纸进行宣传,提升了教育效果、扩大了宣传影响。

  (二)加快建立农业信息平台。我省在浏阳、衡南、平江、安乡、靖州、道县等6县市开展了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推进工作。目前,试点县市共建成村级信息站849个,提供便民服务24.48万人次,实现各类代缴费达6000多万元, 电子商务交易额17600多万元。通过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明显提高了试点地区农民的信息获取能力、增收致富能力、风险规避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全省累计已有6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接入。

  (三)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安全。省银行业协会联合会员银行先后制定《湖南省银行业逃废银行债务人业内通报暂行办法》、《湖南省银行业不良社会中介机构业内通报暂行办法》、《湖南省银行业严重违法违规人员业内通报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业内通报制度,近年以来共14次对356家逃废银行债务企业、36名逃废银行债务个人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组织开展“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治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的30个县市区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全省共撤销违规收费文件23件,取消涉农收费项目279个,降低收费标准77个,减轻农民和农民合作社负担1.34亿元;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469件,涉及违规资金3722.83万元,清退违规资金2380.6万元;查出违规补贴资金2.15亿元,督促补发补贴9349.86万元,收缴补贴1718.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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