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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12-09 1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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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交〈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湘常办函〔2015〕29号)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

  根据我省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统筹制定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路线图主要围绕“四个着力”: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时间表分 “三个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14—2015年)。全面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按照“发展壮大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改革。集中攻坚阶段(2016—2018年)。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资监管机构转型等。成果巩固阶段(2019-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国企改革的各项任务,在推进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左右。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

  (二)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制订出台《推动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董事会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今年,将重点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内容和行为准则的企业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探索建立外部专职董事制度,强化对董事会、董事履职的监督评价。将完成外部董事过半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全覆盖,逐步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深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层、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分类分层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选择2-3户法人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

  (三)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并分类推进改革

  拟订出台《省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管理的意见》,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将出资人行使的部分产权管理、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财务运营决策监督等职能,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监管企业行使。为引导督促企业实现各自功能定位和战略目标,建立并实施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统一、 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差异化的分类分层考核制度。年初(或任期),对监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认真审核,逐户下达考核目标、签订经营责任书,督促企业层层分解经营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年中(或任期结束次年),严格核定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任免调整挂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落实。

  (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积极指导企业通过增资入股、合资合作、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2015年度,指导长丰集团所属猎豹股份完成增资扩股,引进资金10.5亿元;帮助南新制药实施增资扩股,拟引进增量资金2亿元。鼓励企业通过IPO、发债、非公开发行等途径募集资金。指导和支持了40多户未上市企业通过场内场外两个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挂牌转让股份,积极筹划IPO事宜。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等多种形式实现再融资,融资额达 55亿元。支持湘电集团等企业做好债券融资,发行40多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短期融资券。探索员工持股工作,按照先行先试、逐步规范的原则,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员工持股方案,审核并批复了轻盐创投等企业高管及核心骨干员工持股方案。2016年,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出台我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资产证券化工作,继续支持监管企业中未上市公司通过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业突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加大上市培育力度,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等多种形式实现再融资。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薪酬机制

  根据中央、省委深化国企改革和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借鉴国务院国资委、部分省市国资委经验,重新修订了《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湖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考核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分类考核,突出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不同类别企业考核重点,设置不同考核指标体系及权重,重点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薪酬方面,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在省直相关部门率先制定了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办法,建立了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企业负责人任免方式相匹配、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2016年,将就企业内部关键岗位和科技人员等核心人才的激励机制进行研究,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对关键核心科研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岗位分红及项目收益转让奖励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一)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重点推进政企政资分开工作,25个省直单位的137户企业已于2015年底完成政企政资分开工作,涉及资产总额2250.80亿元、净资产631.58亿元、企业职工26215人。其中直接移交企业83户,依法退出企业41户,委托监管企业7户,纳入事业单位改革企业6户。2016年,将对移交接收企业,坚持“出资人引导、市场化运作”,根据企业性质、资产状况、发展前景等,加强企业的分类监管和重组整合,尽量缩短管理的“真空期”,切实维护企业稳定,确保实现“接得下、稳得住、发展好”的总体目标,最大程度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二)明确监管部门定位、职能及权力边界

  根据国资监管体制改革要求,省国资委在国资监管方面做了调整。一是转变职能定位。从管人、管事、管资产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着重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二是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出台了出资人责任清单和监管事项履职清单,明确国资委主要职责14项、具体工作事项180项,公布履职事项30项。三是推进依法治企。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改进监管方式

  一是推进国有投资运营平台组建。作为我省国有资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重组整合平台的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已于2015年4月挂牌, 目前已将30户省直部门移交企业划归国资公司管理或委托管理。湘投控股、兴湘集团等平台公司的主业范围不断调整优化,逐步履行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关功能。二是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拟定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与监管企业重组整合总体方案,着力构建若于平台,打造一批重点企业集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吸收整合一批企业,夯实若于国资监管辅助中心。2016年,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重点做好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等工作。

  (四)建立全覆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认真组织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是健全资本预算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和决算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分配利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是科学、合理编制资本预算。严格遵循“两上两下,两审核、两报告”和“一公示、一评审、一会议”的程序编制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企业发展要求,选择实施成熟度高的预算支出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科学安排预算支出。三是基本实现资本预算全覆盖。2016年,将省直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脱钩移交企业全部纳入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同时,做好其他省属国有企业逐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的工作。

  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一)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和布局

  在调结构方面,一是拟定了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与企业重组整合的总体方案。 目前已通过了专家组论证,方案的主要着力点为构建若干平台,打造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业、重组退出一批企业,夯实若于国资监管和发展的支持中心。二是加大了国有资本预算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等项目的投入力度。2015年国有资本收益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12个、支出0.83亿元(占总支出24%),安排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项目8个、支出1.4亿元(占总支出41%)。2016年,将以“十三五”规划为基础,制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监管企业重组整合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大重组整合力度,以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依托,通过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加强同质化业务整合和细分行业整合。着力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产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源优势,打造钢铁、工程建设、装备制造、有色、轻工、民爆、军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培育医药健康、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稀贵材料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加强行业企业资产资源整合

  2016年,将加大国有企业供给侧改革力度,加强企业资产资源整合。一是加大兼并重组力度,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财务杠杆率,使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二是评估和重塑企业投资链,通过关停并转、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清理退出一批主业劣势、长期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以集团公司为清理退出劣势企业的责任主体,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组织精干力量,细致梳理、认真研究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劣势企业退出的专项工作方案, 明确时间表和保障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监管企业将依法依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对劣势企业低效无效资产进行处置。

  (三)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2016年,将进一步加大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力度。一方面,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施一批发展前景好、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支撑项目, 以项目为核心打造主业、调整布局,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围绕“全产业链”思路, 以主业高效营运为核心,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构筑产业链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对接国家“互联网+”、“中国工业2025”行动计划,创新商业模式,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金融服务、证券投资等新兴产业,抢抓机遇争取支持,力争进入国家及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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