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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人代会首次宪法宣誓

来源:花垣人大 作者:吴建斌 编辑:redcloud 2016-12-12 09: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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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30日下午,花垣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在花垣县图书馆会议大厅举行。主席台悬挂着庄严的国徽,国徽两边是鲜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气氛庄严隆重。新当选的县人大和政府、法院工作人员即将现场向宪法宣誓。此次向宪法宣誓的人员有:花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

  宣誓分三批进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3人首先进行宣誓。

  下午2时30分许,宣誓仪式开始。宣誓台上摆放着鲜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宣誓人身着正装,精神抖擞,神情庄重,面向国徽和誓词列队站立。在雄壮的国歌奏唱完毕后,宣誓正式开始。领誓人麻宜志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声沉稳洪亮,响彻会场。宣誓完毕,宣誓人各自郑重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向宪法许下庄严的承诺。

  紧接着,新当选的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按照相同的程序,由县长隆立新领誓,集体向宪法宣誓。

  县人民法院院长田环单独向宪法宣誓,麻宜志主任监誓。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见证了这次宣誓。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后,花垣县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组织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铿锵的誓言,代表一份庄严的承诺,让会场中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宪法的神圣和权威。新当选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

来源:花垣人大

作者:吴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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