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导致案件大幅增长的严峻形势,共收案56.78万件,结案53.3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6.91%、27.68%。其中,省法院收案7749件,结案6763件,同比分别增长38.75%、25.94%。新邵县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怀化中院杨荣等3名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17个集体、8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奖励,省法院志愿者普法工作受到团中央表彰,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连续11次保持全省政法系统首位。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70万件,判处罪犯4.93万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47件236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36.55%。审结毒品案件8305件9906人。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电信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9件77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6件1222人,其中原县处级67名、厅级18名,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增强减刑、假释工作透明度,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82万件。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实行特赦。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1.87万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各类商事案件8.18万件,同比增长28.62%。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6.38万件。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审结破产案件134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维护企业经营稳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65件,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上诉案,被评为 “中国法院10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44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51件,维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省法院和湘西中院分别制定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妥善审理扶贫资金使用、产业发展等案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3万件,办结非诉执行案件1.27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2.67%、29.04%。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诉率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审案件中依法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占12.96%,协调结案的占23.21%,支持行政行为的占49.95%。依法支持政府“拆迁拆违”等工作,长沙、益阳、张家界等中院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出台实施意见。延伸审判职能,向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促进规范行政行为。岳阳“四大家”和市直政府部门负责人到中院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全省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16件,决定赔偿1722.10万元,创新赔偿金执行监督模式,督促赔偿义务机关及时兑付赔偿金。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
优先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76万件,同比增长24.10%,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农村土地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6.67万件。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权益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205件。完善与省妇联等单位的反家暴联动机制,以民事保护令、刑事禁止令等方式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服务绿色湖南建设,审结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案件102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20件。加强军人军属权益司法保护,审结涉军纠纷285件。省法院邀请部队指战员和军队人大代表视察参观法院,常德中院出台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实施意见。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1.91万件,同比增长55.69%。开展“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活动,加大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以及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在网上直接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和股权。株洲、永州等中院运用执行指挥系统,实现案件执行异地调度、快速反应和实时监控。省法院向全国15家高院倡议并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助机制,破解异地执行难;联合省直相关单位签订惩戒失信备忘录,指导全省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35万条,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司法拘留387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460人。
坚决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2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坚持依法纠错,对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判不公的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判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或发回重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82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203件。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标准,防止“类案不同判”。规范司法行为,对办案重要节点严加监督管理,建立审限预警制度,办案周期同比平均缩短11天。与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努力解决律师参与诉讼出现的问题。
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1.41万名困难当事人决定缓减免交诉讼费,为1652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司法救助金拨付力度,对2219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实施司法救助。主动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对未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和司法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群众,协调民政等部门实施低保医保、慈善助学、助残助困等社会救助。
三、致力开拓创新,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一审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立案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当事人诉权得到有效保障。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出口不畅问题,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4118件,依法决定再审651件。探索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把信访当事人引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轨道。改进接访形式,实行远程视频接访,减轻信访群众奔波劳苦。开展“深化诉讼服务年”活动,全省48个法院建成集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确定五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全省法院的改革探索经验。
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强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直播庭审过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积公布法律文书54.63万份。传播司法正能量,通过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方式,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发布微博759条,省法院微信公众号被国家网信办评为“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李姜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称号。
优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指导长沙法院继续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平均审限仅6天,全部实现当庭宣判。简化民事诉讼程序,基层法院54.68%的民事案件以简易程序快速结案,衡阳市南岳区法院成立旅游速裁法庭被评为“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部分法院探索院庭长不审签裁判文书,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扩大参审范围,84.22%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由陪审员参审。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实诉调对接平台,通过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司法效力;依法支持仲裁机构仲裁,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
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加强硬件建设,省法院建成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等工作进行远程实时管理。加大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力度,提升信息化办案能力。实现信息化软件升级,省法院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等实现“一网融合”。长沙市开福区等法院创建电子诉讼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实现网上查询、网上立案、在线审查、电子送达等功能。
四、坚持固本强基,打造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
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整治法院工作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强化教育培训,省法院培训三级法院干警4233人次。开展审判理论研究,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获奖数连续四年保持全国法院前三位,娄底中院等法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省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疑难案件,郴州中院与市检察院“两长”在庭审中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省法院按月通报全省每个法官的办案数量、审理期限等情况,全省年办案数超100件的法官达1565人。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院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并发挥廉洁表率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法院在内设部门任命廉政监察员,从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督员,对中级法院开展以班子和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的司法巡查。畅通廉政举报投诉渠道,省法院受理投诉举报636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省法院立案查处违反“四风”、违法审判、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干警89人。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向下级法院转移支付办案经费5.48亿元,下拨审判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9亿元。提升人民法庭司法保障水平和办案能力,人民法庭办结案件占全省法院案件总数的18.92%。坚持联系基层制度,省法院班子成员下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下级法院减负,缩减40%的考核指标,取消各类排名。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省法院。省法院出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见,配合做好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司法公开情况。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0余场,通过走访、邀请座谈等形式联络全国和省人大代表870余名,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寄送《联络督查工作通讯》,发送法院工作短信,及时通报法院重要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收到的24件代表建议和6件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进行沟通解释。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十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一万四千名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办案效果不佳;有的忽视群众疾苦,工作作风不良;有的徇私枉法,损害了司法公信;有的干警对司法改革存在观望、疑虑心态。二是审判质效离群众期待尚有差距。有的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存在办案拖延、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办法不多。全省法院收案数急剧上升,法院招人难、留人难、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突出,案多人少压力增大。四是抵御干扰和压力的能力不足。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聚众闹访、暴力抗法、侮辱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官,法院安保形势较为严峻。五是司法物质保障水平亟待提高。案件增长对办案物质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相对滞后,基建债务化解任务较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积极的措施,攻坚克难,早见成效。
2016年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工作总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我省“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省委汇报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选好配强法院领导班子,解决影响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强化宪法意识,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效率、质量和实效。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及时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认真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是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刑事审判,严惩暴恐、严重暴力、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整治电信网络领域新型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进一步震慑腐败分子;发挥司法对社会风险的研判防范功能,推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民商事审判,坚持制裁违法行为与规范市场秩序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与挽救困难企业并重,妥善审理金融债权、民间借贷等案件,防止因机械司法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依法审理公司股权、企业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促进创新发展;依法审理我省四大区域板块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和城镇化建设中的案件,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依法审理“两型”社会建设、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案件,促进绿色发展;依法审理我省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中的案件,促进开放发展;妥善审理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案件,促进共享发展。强化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机关发挥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健全国家赔偿联动机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三是始终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成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加快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强化巡回审判、车载法庭等便民举措,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建成服务平台,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高度关注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等领域群众新诉求,加强对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扶贫开发、农村土地改革、农业人口转移等方面案件,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实现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和反干预执行常态化,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扩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范围;完善网络执行查控和执行指挥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加快建设湖南法院信息化3.0版,优化基础设施,发挥信息技术服务法官办案和群众诉讼的作用。健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好“互联网+”时代司法宣传工作,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宣讲法律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
四是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对司法改革的组织领导,指导试点法院开展司法责任制等四项基础性改革。健全立案登记配套机制,制裁虚假诉讼、违法滥诉行为。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运用刑事速裁、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等制度,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以司法辖区与行政区划的分离促进公正办理行政案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让控辩审三方围绕庭审程序开展诉讼活动,防止庭审走过场。强化法官、合议庭责任,实行院庭长办案与落实审判管理职责相结合,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放权不放任。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如实记录、通报、查处干预过问案件行为。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健全履职激励和有序退出机制。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仲裁等解纷方式的协调配合,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五是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强法院党组自身建设,开展以“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看齐意识,推动践行“三严三实”长效化。围绕提升司法能力,加强教育培训,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落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行使、委托鉴定评估、涉案款物处置的监督制约,惩治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坚持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加强对下指导,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物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落实法官职业保障,优化履职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推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
各位代表: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