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 郑建新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奋力拼搏,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据快报数反映,2015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入合计6094.6亿元,支出合计7662.1亿元。省级收入合计1331.1亿元,支出合计779.5亿元。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跨上了新台阶,完成4008.1亿元,增长10.2%。其中,地方收入2513.1亿元,增长11.1%;上划中央收入1495亿元,增长8.9%。2015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省委省政府科学研判,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定向定量的调控措施,为稳定经济运行、增强经济活力发挥了显著作用。主要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充分发挥结构性减税清费等财政政策工具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全年营改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等共计减税60亿元,免征28项小微企业收费,坚决禁止征收“过头税”,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行财政与金融协同联动,建立覆盖所有县市的政府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探索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扩大基础设施投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运用财政增信效应和杠杆功能,创新投融资机制,撬动民间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构筑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四张网。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下大力气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培育移动互联网、轨道交通装备、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推进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工程,结合“百企千社万户”和“百片千园万名”兴农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财政收入年初小幅低开后,从2月份起就扭负为正并稳定上升,下半年一直在10%以上。这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调结构转方式过程中实现的增长,结果来之不易。
分结构来看,全省税收收入3021.1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增值税696.9亿元,下降1%,出现下降主要是实体经济生产经营面临突出困难;消费税663.4亿元,增长18.8%,增长较快主要是中央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2014年岳阳两大炼油厂较长时间停产检修导致基数较低等影响;营业税475亿元,增长0.9%,增长较慢主要是营改增政策的翘尾影响;企业所得税421.9亿元,增长8.7%;个人所得税157.2亿元,增长11.2%。其余小税种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因为税额标准提高,契税受楼市逐步回暖影响,增长较快,分别完成53.6、184.6亿元,增长52.3%、24.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987亿元,增长19.7%,剔除按中央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11项政府性基金115.8亿元后,同口径增长5.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2.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36.3%,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省财政将对收入增量中税收占比70%以上的市县给予奖励,对低于平均水平的将扣减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度。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9.5亿元,增长9.9%,其中,地方收入389.1亿元,增长13.6%,比预算超收21.7亿元,这主要是年初中央计划全面推行“营改增”,调低了收入预期增幅,年度执行中,中央“营改增”扩面暂缓实施;省级上划中央收入600.4亿元,增长7.6%。省级地方收入超收21.7亿元当年不使用,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扩张支出、加快支出是应对经济下行的重要调控手段。省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84.5亿元,增长13.3%,中央和省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省本级支出完成530.7亿元,比上年减少10.2%(出现下降,一是2014年省级列支的铁路资本金一次性投入较多,2015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对市县转移支付,列市县支出;二是调整省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由省垂直管理改为省、市、县分级管理,市县工商和质监部门资金相应由省级支出改列市县支出)。全省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639.1亿元,增长14.6%。将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3项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地力保护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由过去与承包面积挂钩改为与实际播种面积挂钩,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保证保险、贴息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继续推进“百企千社万户”、“百片千园万名”工程,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支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国有林场管护方式创新,省级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15元/亩提高到17元/亩,国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7元/亩提高到10元/亩。对全省6225座小型病险水库治理给予奖补,将洞庭湖区270万人新增纳入农村安全饮水治理规划。在新增债券中专项安排扶贫资金10亿元,定向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扶贫工程。新增柑橘、能繁母牛、茶叶、葡萄等4个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老村干待遇。
教育支出926.4亿元,增长11.2%。高职生均拨款由7300元提高到96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由每平米600元提高到800元,高中、中职助学金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稳步提高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继续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中小学扩容改造工程,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4亿元,增长18.8%。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低保、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按照每月50元的标准为47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对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公益性岗位给予财政补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推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88亿元,增长15.5%。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35元提高到40元。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个人自负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家庭医疗负担。加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实行城乡并轨。
节能环保支出147.8亿元,增长7.5%。湘江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堵住污水废水排放源头的目标初步实现,完成9万吨以下落后小煤矿关闭任务,支持淘汰12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为近1万辆新能源汽车发放财政补贴。
科学技术支出66亿元,增长11.2%。启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住房保障支出263.7亿元,增长26.7%。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鼓励市县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减少新建房屋数量,消化房地产库存。
省级预备费预算10亿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其中,农林水支出1.4亿元,教育支出2.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8亿元。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经过积极争取,中央共下达我省转移支付2713.7亿元,增长11.7%,中央的大力支持有效缓解了我省极为紧张的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625.3亿元,增长8.1%,特别是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民族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特殊县、资源枯竭城市等7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762.7亿元,比上年增加127.8亿元,增长20.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591.72亿元,增加114.7亿元,增长2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5.5亿元,增加5.5亿元,增长5.5%,我省成为全国3个过百亿的省份之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3.1亿元,增加4.6亿元,增长15.9%,增量占到了全国的15.7%,8个县新增纳入补助范围,全省享受中央重点补助的县市达到41个。二是专项转移支付1088.4亿元,增长17.5%。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6个试点省之一,获得中央补助4亿元;长沙市、常德市分别纳入中央综合管廊城市和海绵城市试点范围,3年内中央每年各补助4亿元;长沙市成功入选国家2015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3年内中央每年安排奖补资金3亿元;我省智慧粮食工程建设方案在中央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获得中央补助2.6亿元。
越是经济放缓、财政困难的时候,越需要体恤基层,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帮扶力度。省财政不仅将中央下达我省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全部下达市县,还通过调整结构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省财政共安排对下转移支付2864.5亿元,增加522.8亿元,增长22.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35.3亿元,增长17.3%,7项财力性转移支付555.8亿元,增加140.1亿元,增长33.7%;专项转移支付1329.2亿元,增长28.6%。
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全省地方收入2513.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92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395亿元,上年结转478.8亿元,调入资金76.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7407.4亿元。全省财政支出5684.5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1222亿元,上解中央2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包括当年超收收入和按照中央规定清理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下同),结转下年442.1亿元,支出总计7407.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地方收入389.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927.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395亿元,上年结转194.1亿元,市县上解5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76.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053.3亿元。省本级支出530.7亿元,加上补助市县3007.5亿元,转贷市县债券1059.2亿元,债券还本279.8亿元,上解中央2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亿元,结转下年117.3亿元,支出总计5053.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2015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69.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168.6亿元,中央补助54.3亿元,上年结转366.9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1589.8亿元;支出1190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74.3亿元,结转下年325.5亿元,支出总计1589.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9.9亿元,中央补助54.3亿元,上年结转115.3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29.5亿元;支出89.9亿元,补助市县123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74.3亿元,结转下年42.3亿元,支出总计329.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科目执行情况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5.8亿元,重点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48.2亿元,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等方面;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74.2亿元,重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和维护;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8.9亿元,重点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32.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823.8亿元,财政补贴537亿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71.7亿元;支出1306.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90.7亿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15.5亿元,当年结余12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50.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8.3亿元,支出167.5亿元,当年结余2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3.2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8.1亿元,支出717.8亿元,滚存结余839.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1亿元,支出95.5亿元,滚存结余183.2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3.5亿元,支出176.7亿元,滚存结余235.5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8亿元,支出266.4亿元,滚存结余113.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9.9亿元,支出26.6亿元,滚存结余4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5亿元,支出15亿元,滚存结余112.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6亿元,支出8.2亿元,滚存结余21.9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4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0.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产权转让等其他收入1.5亿元;上年结转0.2亿元,收入共计22.6亿元。支出完成18.4亿元,调出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2.2亿元,支出共计22.6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4.4亿元,比上年增长49.9%,增长较快主要是将省级国有独资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整体上调5%,分10%、15%、20%三档上缴;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上缴股利0.7亿元,下降72.8%。支出完成3.1亿元,调出2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共计5.1亿元。2015年,共有371户省级企业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省级企业资产总额为6395.8亿元,比上年增长4.6%;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31.8亿元,下降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总额为44.2亿元,下降51.7%。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新预算法规定,中央对各省市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批准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各省市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地方。地方政府在中央下达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政府债务。
经中央核定,截至2014年末,我省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599.3亿元,包括2014年末清理甄别锁定余额6267.3亿元和中央定向调增限额332亿元。此外,还有政府或有债务5738.2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31.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107亿元。综上,我省2014年末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余额12337.5亿元。2015年,中央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780.3亿元,即截至2014年末存量政府债务6599.3亿元,加上2015年中央下达新增债券181亿元。
存量政府债务中,90%以上是通过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根据中央部署,对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的政府债务,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地方在限额内安排发行政府债券置换。2015年全省共发行置换债券1222亿元。新增和置换债券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为3.4%,大幅减轻了债务利息负担。
(二)财政改革进展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财政改革年”,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在努力做好预算执行的同时,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突破。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四部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做到各有侧重、有机衔接。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统筹使用,国有资本收益的15%上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专项收入的1/3实行统筹。二是大幅度压减整合专项资金,严控自由裁量权,提高透明度、规范性和使用绩效。省级专项数量由上年的126项压减到98项,并实行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对绩效不高、管理滞后的专项资金,坚决予以压减或取消。三是预算公开实行负面清单制,省级共确定了36项涉密事项,涉密事项上清单,清单之外全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涵盖了所有省直部门,所有省级专项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四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构建打基础、管长远的激励约束机制。债券分配重点向债务结构好、债务风险低的市县倾斜,对市县政府债务风险实行分类分颜色预警。试编省级铁路、公路、机场、水运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债务预算,对政府性债务实行预算控制。五是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创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对企业的扶持方式由过去直接补贴和无偿补助为主,转为更多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贷款贴息、后补助等市场化支持方式。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通过与国开行等银行合作,组建政府性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形式引入社会资本,低成本适度运用杠杆,带动长期低息贷款投入。
2015年,全省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性住房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3929.6亿元,增长16.3%,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9.1%,比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二是继续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编制2015年预算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一律比上年压减5%以上;省本级“三公”经费全年执行数为6.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3亿元,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用于民生支出。三是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将省直各部门两年以上的项目结转资金,当年“三公”经费、办公性行政经费和无需支出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6.6亿元统一收回预算;将省级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规模30%的部分、以及从2015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项政府性基金的历年结转共计76.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民生政策,支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省级结转资金比上年减少40%。
过去的5年,全省财政收入由2010年的1878.7亿元增加到4008.1亿元,年均增长16.4%;支出由2010年的2702.5亿元增加到5684.5亿元,年均增长16%,在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财政改革全面深化,预算改革取得显著进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稳步提升。与此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譬如: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财税政策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激发市场活力和自主增长动力的牵引作用发挥不够;财政收入囿于财源结构和质量,增速放缓,与支出刚性持续攀升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历年政府债务风险累积,部分市县财政运行比较困难,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现代预算制度改革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但政策碎片化、公平性不够和支出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制观念不强、违反财经秩序和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对于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
新的一年,我省经济财政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宏观层面看,经济持续增长、长期向好的良好支撑基础没有改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保持较好,新的增长动力不断积蓄,我省仍然处于重要机遇期,但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向好动力和下行压力继续相持、新兴增长动力向上突破和传统动力减弱并存,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从财政层面看,传统税源行业转型艰难、贡献下降,部分资源型市县收入持续低迷,地区之间出现分化,收入中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而经济增速放缓对财政政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多重目标取向加大了调控难度,财政运行的压力和收支平衡的矛盾将非常突出。预计2016年可能是近多年来极为困难的一年。
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激发市场活力,转换增长动力,在促进经济稳定运行中实现有速度、有质量的收入增长;支持脱贫解困和就业创业,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让人民实现更多获得感;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防控风险,提高预算透明度和公平性,在推进治理体系革新过程中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2016年,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财政改革成果,在更精、更细、更实上下功夫,向纵深推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实施“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在部分领域先行实施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预算改革方面,突出抓好以下6项改革:一是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5%提高到19%以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排污费、广告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扩大市县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的自主权。从2016年起,市县政府对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二是将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债务预算编制范围由交通扩大到水利、能源、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编制2016-2018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财政规划,督促高风险市县消化旧债,实行有差别的利息负担机制,新增债务限额分配重点向低风险地区倾斜,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三是设立省新兴产业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以股权投资方式,对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同时对政府性投资基金设立、审批、资金安排、运作方式、风险控制及退出予以全面规范。四是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探索政府与有信誉、有实力企业合作的环境治理新模式。省级在分配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实施进度快、成效好的市县给予奖补。五是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和适时退出,控总量、提质量,并健全完善预算公开长效机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98项进一步整合为82项,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和退出机制,打破大专项下套小专项和资金分配处室化、条块分割、结构固化等老大难问题,实现专项资金的实质性整合。六是全面实施省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机制。设置“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收支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严肃财经纪律”7大类19项考核指标,借助第三方对市县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建立与考评结果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改革要求,2016年政府预算收入预期、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和省级收入预期按照增长8%以上安排,与GDP增速基本同步,力争财政收入增长更快一些,税收占比提高一些。据此,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328.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加320.7亿元,其中,地方收入2714.2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614.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38.7亿元,比上年增加49.2亿元,其中,地方收入407.8亿元,上划中央收入630.9亿元。
2016年,省级地方收入407.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303.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4.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亿元(余额为30.6亿元),调入资金52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857亿元;省本级支出401.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426.4亿元,上解中央29.1亿元,支出总计285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教育:预算安排243.7亿元,新增12.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1.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32亿元。提高高职和高中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我省各类教育阶段的生均经费都达到或超过中部平均水平。将武陵山、罗霄山片区教育卫生人才津贴政策扩大到片区外贫困县,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启动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科学技术:预算安排15.9亿元,新增2.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7.6亿元。重点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27.6亿元,新增7360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1.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6.5亿元。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演艺惠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投入力度,扶持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支持奥运会备战。
社会保障与就业:预算安排444.1亿元,新增6.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0.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424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推进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群体补助水平,为低保家庭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增加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道路交通事故等社会救助资金规模。降低贫困县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的县级配套比重。设立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市县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预算安排284.1亿元,新增7.4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0.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73.4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人提高到420元/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45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补助标准分别由270元/月、340元/月提高到320元/月、390元/月,支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对贫困地区农村适龄妇女实施免费两癌检查。改善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服务条件,增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投入。支持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和高值耗材费用。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43亿元,新增3.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9.9亿元。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支持启动实施新一轮推广工作,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推广,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加快推进湘江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淘汰烟花爆竹落后产能。
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286.4亿元,新增35.6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4.3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72.1亿元。继续推进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大农机推广、农业现代化支持力度,引导农业科技人员到一线开展指导。在公益林、国有林场和天然林全面实施三年禁伐,其他林区实行按比例减伐,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发展植树造林等绿色产业,将国家级和省级国有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10元/亩提高到11元/亩。以蓄水、保水、清水、合理用水为目标,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先期开展洞庭湖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排污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河湖排污口专项排查等5大专项治理行动。用2年时间取消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的县级配套,探索开展水稻制种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落实省委省政府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要求,按撤并一个乡镇50万元、一个村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新增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0亿元,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分步发行7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整合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接国开行、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低息贷款,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
与此同时,增加省级开放型经济、旅游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与节能创新等专项资金规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激发市场细胞活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在优先保障上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资金需求的同时,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2016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的预算实行零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年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以后,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110亿元,支出安排1180.9亿元。
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8.7亿元,主要是车辆通行费99.6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7亿元、彩票公益金15亿元等,加上预计中央补助54.3亿元,上年结转53.7亿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66.7亿元;省本级支出安排105.4亿元,补助市县123亿元,结转下年38.3亿元,支出总计266.7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528.4亿元,支出安排1436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88.4亿元,支出178.2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95.9亿元,支出795.6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0.3亿元,滚存结余839.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4亿元,支出93.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35.3亿元,滚存结余218.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2.3亿元,支出187.5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4.8亿元,滚存结余260.3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8亿元,支出303.4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9.4亿元,滚存结余132.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6亿元,支出28.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5亿元,滚存结余47.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8亿元,支出19.5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8.3亿元,滚存结余120.7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6亿元,支出8.8亿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8亿元,滚存结余23.7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继续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等方面。
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7.1亿元,加上上年结转2.2亿元,收入合计19.3亿元;支出安排17.3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支出合计19.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3亿元;支出安排1亿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2016年省级收入较2015年减少较多,主要是华菱控股集团2015年发生亏损,2016年无利润上缴;中联重科2015年经营困难,预计不会分红。
综上,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398亿元,支出安排7110.5亿元。省级收入预计1376.6亿元,支出安排655.9亿元。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将尽可能把困难预计得更充分一些、措施谋划得更周全一些、工作推进得更扎实一些,力争实现良好开局。一是坚持以现代理念、法治思维和创新精神引领财政改革工作,提质量、上水平。所有财政工作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并将法律条款和规定落实到具体的财经制度中,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并根据公共性的层次完善体制机制,一项一项出台改革政策、一项一项督促落实,破除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部分领域政策碎片化、分配欠公平、发展不可持续的漏洞和问题。二是强化大局观念、宏观思维和责任意识,统筹当前和长远,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力度,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结构性减税、扩大财政支出、加快存量债务置换、设立投资基金、推进PPP、政府采购、国库调度等工具手段,与金融政策协调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放水养鱼,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有效供给,开拓消费市场,财政在消化过剩产能、防范债务风险、培育新的增长动能等关键环节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三是狠抓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向农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法合理地组织财政收入,下大力气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省财政尽力扩大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着力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生态功能区倾斜,积极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切实保障市县工资、正常运转经费和民生支出的基本需要。狠抓预算执行进度,激活“趴”在账上的沉淀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问责问效力度,让财政资金更好更快地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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