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会简史
1959年2月,尼泊尔举行了史上第一次议会选举。1960年12月,马亨德拉国王取缔政党,解散议会,并于1961年推行无党评议制。1990年,迫于第一次“人民运动”的压力,比兰德拉国王解除党禁,恢复多党议会制。1990年开始的议会制实行两院制,上院由60人组成,其中有10人为国王提名;下院由205名议员组成,从全国205个选区直选产生。2002年,贾南德拉国王宣布解散议会,并于2005年亲政。2006年,时为反政府组织的尼共(毛)与尼其他主要政党发起了第二次“人民运动”,贾南德拉国王被迫宣布恢复议会。2006年5月,议会得以恢复,并发表《议会宣言》,大幅削减国王权力。2007年,“一院制”临时议会成立,共330席,尼共(毛)加入临时议会。2008年4月10日,尼举行制宪会议选举,产生了601人的制宪会议,行使制宪和议会的双重功能,原临时议会解散。
二、制宪会议的产生
2007年6月,临时议会通过了《制宪会议成员选举法案》,明确规定了选举的体制、选民资格等重要内容。制宪会议选举几经推迟,最终于2008年4月10日正式举行。
制宪会议有601个席位,通过混合制即简单多数直选和比例制选举的两票制产生。其中26席由内阁从特殊群体和土著团体成员中提名,经总理任命产生;240席通过简单多数选举产生,由240个选区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335席通过比例制选举产生。比例制选举由各政党在选举前向选举署提交候选人名单,中西部与远西部的9个县被列为落后地区。关于选民资格,候选人须为年满25周岁的尼泊尔公民,无犯罪记录,不在政府或政党任现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举:高级调查委员会认定在第二次“人民运动”中有罪的、被控贪污的、列入银行黑名单的。
有74个政党登记参选本次制宪会议,实际参选政党为54个,共有25个政党获得席位,排名前4位的政党分别是尼共(毛)、大会党、尼共(联)和马德西人民权利论坛。2009年1月尼共(毛)与人民阵线党合并为联合尼共(毛主义),2009年4月10日制宪会议举行补选补充6个席位空缺。目前联合尼共(毛)共有230个席位,大会党111席,尼共(联)104席,马德西人民权利论坛53席。
2008年5月28日,尼制宪会议举行了首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尼成为联邦民主共和国的决议。
三、制宪会议的功能及组织结构
制宪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2年内制定新宪法(如有需要可延长6个月),兼具立法功能。国家元首为总统,由制宪会议选举产生。政府由总理及内阁部长组成,通过政党共识产生。若达不成一致意见,总理须通过选举产生,获三分之二以上议员选票者当选。内阁部长由总理根据有关政党提名任命,被提名者必须是议员。现政府由联合尼共(毛),尼共(联)、马德西人民权利论坛等组成联合政府,大会党未加入政府,成为制宪会议第一大反对党。
制宪会议设主席、副主席、总书记、秘书各一位。下设秘书处及23个委员会。其中,最为重要的委员会为宪法委员会。其他22个委员会分为三类:议会委员会、专题委员会及程序委员会。议会委员会专职立法事务。宪法委员会、专题委员会、程序委员会专职制定尼泊尔新宪法。议会委员会包括特别安全委员会、议会听证特别委员会、公共预算委员会、国家事务委员会、妇女儿童及社会福利委员会、发展委员会、自然资源委员会、国际关系及人权委员会、经济与劳工委员会、立法委员会。专题委员会包括保护国家利益委员会、立法机构委员会、文化社会团结委员会、自然资源、经济权利及公共收入分配委员会、宪政机构委员会、司法体系委员会、国家管理委员会、国家重组及国家权力分配委员会、保护少数民族及边缘团体权利委员会、基本权利及指导原则委员会。程序委员会包括公民委员会、民意搜集及调查委员会、能力提升及资源管理委员会。
在601名议员中,从年龄上看,低于50岁的有437人,占72.7%,30岁以下的为72人,占12%。从性别来看,女议员占议员总数的32.55%。从教育背景来看,高中未毕业的有87人,占14.5%,本科以上的有153人,占25.5%,有四分之三的议员具有法律背景。从语言来看,制宪会议内使用超过50种语言,大多数人使用尼泊尔语。从宗教信仰来看,信仰印度教的为主,有316人,占52.6%。
根据制宪会议有关规定,制宪会议主席在每一次制宪会议结束时宣布下一次会议时间。在休会期间,如有四分之一以上议员认为有召开会议的必要,须向制宪会议主席提出复会申请,制宪会议主席应在15天之内宣布会期。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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