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会简史
爱尔兰议会最早成立于13世纪,是英国议会的下属议会(爱当时是英国殖民地),由英王和上院、下院组成,该议会于1801年解散。1919年,爱尔兰自由邦议会成立,为单院制,仅设众议院。1922年爱独立后,成立爱尔兰自由邦议会,由英王和众、参院组成,但自由邦参院1935年被废止。1937年,爱成立共和国,议会由总统、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并延续至今。
二、议会地位
为爱最高立法机构,由总统和众、参两院组成。总统为国家元首,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众议院选举获胜党派或党派联盟领袖任政府总理,总理及所有部长均为议员。
三、议员选举与议会的产生
众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任期5年,众议员候选人须为年满21周岁的爱常住公民,选民为年满18周岁的爱常住公民。
参议院选举在众院解散后90天内举行,参议员候选人须为年满21周岁的爱常住公民。参议院有议员60名,其中11名由总理提名,6名由爱尔兰国立大学和都柏林圣三一大学选出,其余由全国五大行业(文教、农业、工商、行政、劳工)选出。
爱议会选举由环境、遗产与地方政府事务部负责实施。
四、议会职权
众议院是最主要的立法机构,其通过的法案绝大多数最终成为法律,总统在认为有关法案违宪时可将法案提交最高法院审定是否违宪。政府总理由众院选举产生,由总统任命。若众院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总理须辞职或解散议会提前大选。议会拥有的其他绝对权力包括:预算和税收法案审批权,条约审批权,宣战或允许爱军队参战。
参议院无权否决众院议案,仅能延缓法案的通过。对于普通众院议案有90天考虑修改,对财政税收议案有21天时间考虑但无权修改,仅能向众院提出建议。参院有权通过决议提请总统任命一个特权委员会来裁决某个众院议案是否为财政税收议案。在获多数参议员和三分之一以上众议员支持时有权向总统提请某众院议案对国家非常重要,使总统有权在该议案付诸公投或众议院大选前拒绝签署该议案。
五、议会组织结构
众议院有3个常设委员会,分别为程序和特权委员会、公共账户委员会、众议员利益委员会。参议院有3个常设委员会,分别为程序和特权委员会、选择委员会(Committee of Selection)、参议员利益委员会。
众参院设有19个联合专门委员会,名称和负责人分别为:农业、渔业和食品委员会,艺术、体育、旅游、社区、农村和盖尔语事务委员会,通讯、能源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宪法委员会,企业、贸易和就业委员会,环境、遗产和地方政府委员会,欧盟事务委员会,欧洲监督委员会,财政和公共服务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贝尔法斯特协议》执行委员会,医疗和儿童委员会,司法、平等、国防和妇女权益委员会,社会与家庭事务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委员会,宪法儿童权利修正案委员会,经济监管委员会。
六、议会会议制度
众、参两院全会由各党督导协调议程并督促出席,各委员会会议由各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议案投票法定出席人数为至少20人。众、参院表决均采取简单多数制。
众、参议院一般每周二、三、四举行会议。通常情况下,每年会期于1月最后一周开始,至6月底。其间3月17日爱国庆节、复活节、5月和6月的银行节均休会一周。7、8月为休会期,9月最后一周复会,10月银行节休会一周,至圣诞节前夕。
七、议会立法程序
爱众参院立法程序均分四步:(一)一读,政府官员或议员提交法案并解释提案目的。(二)讨论提案已包含的内容和可能增加的内容,宣布提案进入二读,并提交相关委员会详加研究、辩论和修改。(三)三读,审议二读所作修改。(四)表决。
一般情况下提案通过后交另一院审议,重复第二、三、四步,通过后交总统签署,并于当日生效,法案本身规定生效日期者除外。
八、议员待遇
爱众议员基本年薪9.1万欧元,参议员基本年薪6.4万欧元,并享受一定数额的雇佣助手、用车、食宿、邮政和电话费补贴。
九、议会党团
爱众院有共和党、统一党、工党、绿党和新芬党党团,参院有共和党、统一党和工党党团,每个党团设督导,各党议员投票均应接受各自督导指令。
十、议会办事机构
爱议会日常事务由秘书长负责,四个助理秘书长分管四个主要部门,分别为议会服务部(下设日常服务处、电子议会处、辩论服务处、安全和访客接待处等)、委员会、信息和交流部(下部委员会秘书处、广播和公众信息处、电子咨询和民主推广创新处等)、图书馆和研究部(下设参议院日常运作处、图书馆和研究部、外事处)、团体和议员服务部(下设议员服务处、人事处、采购处、财务处、信息化处、法律处和团体服务处)。
十一、议会对外交往
爱议会有权与外国立法、行政和司法及非政府组织等各种机构进行交往,经费来自政府年度预算,议员出访由各党自行协调。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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