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纳议会简史
1850年,时称“黄金海岸”的加纳开始拥有立法委员会,作为殖民总督的立法顾问,该委员会并无实际立法权。1925年,立法委员会委员由任命制改为选举制,殖民总督仍掌控立法权。1946年,人民代表占据了委员会的大部分席位。1951年,立法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第一位议长。1957年,“黄金海岸”宣布独立,改名加纳,议会政治制度正式建立。1960年6月,10名妇女入选议会,成为加纳妇女涉足立法领域的开始。同年7月1日,加纳宣布成为共和国,议会进入第一共和国时期。1966年2月,加纳发生军变,军政府成立,议会被迫中断。1969年9月,军政府还政于民,议会恢复并进入第二共和国议会时期。1972年,加纳再次发生军变,第二共和国议会结束。1979年6月,军政府再次被政变推翻,9月,议会进入第三共和国时期。1992年,加纳通过了1992年版宪法(目前仍在适用),宣布解除党禁并实行多党选举制,这标志着加纳第四共和国的开始。同年底,全国民主大会党获得议会选举的胜利,第四共和国第一议会于次年1月成立,全国民主大会党为多数党。1996年年底,全国民主党大会党连选胜利,次年1月成立的第四共和国第二议会继续由该党主导。2000年年底,新爱国党在议会选举中击败全国民主大会党,成为2001年1月成立的第四共和国第三议会的多数党。2004年年底,新爱国党连选胜利,继续主导于2005年1月成立的第四共和国第四议会。2008年年底,全国民主大会党在议会选举中以微弱优势击败新爱国党,但仍未达到议员席位总数的一半,该党成功争取到2名全国人民大会党籍议员的支持,进而重新夺回多数党地位,第四共和国第五届议会于2009年1月7日成立。
二、加纳议会地位
加纳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有立法和修改宪法的权力,一院制。议长是议会最高级别官员、国家最重要的三位官员之一,位列总统、副总统之后。由于历史原因,加1992年版宪法仍突出总统的行政权力,议会地位稍显薄弱。
三、加纳议员选举与议会的产生、议员制度
目前加议员选举与总统选举合并举行,负责选举的机构是加纳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为独立性的选举机构。议员需经选区内选民投票选举产生,得票数多者当选。议员任期4年,可以多次连选连任。上次选举的时间是2008年12月7日,应选举230个议员席位,实际选出228名,另有2个席位因选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下次选举将于2012年12月进行,230个议员席位将全部进行改选。
在上届议会即将解散前,负责议会日常工作的议会书记官将召集所有新当选议员到议会报到,为新议会的成立做准备。获得议会50%以上席位(即超过115席)的政党将成为议会多数党,多数党将提名议长人选供新当选议员讨论,如多数党与少数党意见不一,少数党也可提出议长人选,最终将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议长人选。新当选议员向大法官宣誓就职,全体新当选议员向议长宣誓就职,这标志着新一届议会正式成立。
凡年满18周岁的加纳公民均为合格选民。议员候选人的资格是:年满21周岁且体智健全,是参选选区常住居民或近10年来在该选区居住时间不少于5年。酋长、警察、军队、法院等纪律部队成员不得参选,此外,凡有对国家不忠、违背法律、被剥夺选民资格的加纳公民也无权参选。议员候选人一般以某一政党候选人或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各政党均在议员选举前进行党内初选,一个选区仅推出一名议员候选人。
议员在履行现职议员期间,享有一定的豁免权。现职议员不得从事其他营利性工作,除非获得议长及相应委员会的同意。议会按月向议员发放工资和补贴,议员期满卸任后将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在担任议员期间去世的,议会将向其家属发送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议员在担任现职议员期间,可以被选为议长,但同时将失去议员资格;议员有权辞职,但应向议长提交书面辞呈;议员缺席议会会议应向议长请假并说明理由,如在一次全会中无故缺席天数超过15天且无法向议长作出说明的将被取消议员资格;隶属某一政党的议员不得退出所隶属的政党,独立议员不得放弃独立地位而选择加入某一政党,否则都将失去议员资格。
四、加纳议会职能与立法程序
议会主要职能包括:协商、立法、预算审批等。
议会立法程序分五个阶段,即:一读阶段、委员会阶段、二读阶段、考虑阶段、三读阶段。根据宪法,所有提交给议会讨论的议案在一读后都应转给相对应的委员会进行专门审议,各委员会对此提出同意、反对或修改等意见,并再次提交议会讨论。除非议会某一委员会认定该议案十分紧急,否则五个阶段不得在同一次会议进行。如果确认紧急,议案可以在同一次会议进行五个阶段的审议。由总统提出或代表总统提出的议案在委员会阶段不得超过3个月。
在议会获得通过的议案需送交总统审批,总统一般应于7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议长,总统也可将该议案送交国务委员会进行讨论,此类情况不受7天时间限制,但总统应及时告知议长。如总统拒绝签署该议案,应在14日内向议长解释拒绝的原因并可提出修改意见供议会再次讨论。议会对该议案进行重新讨论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议员的支持后,总统应在30日内签署该议案。
五、加纳议会组织结构
议长是议会最高级别官员,也是议会的发言人和代表,是议会特权和少数派权利的保护者,议长与多数党领袖、少数党领袖一起构成议会领导层。议长可以从议员中选举产生也可以从议会外人员中选举产生。议长既是议会的领导者也是议会的服务者。作为领导,他有权在议会中主持并控制讨论,引导议员。议长不参加讨论,无权投票。议长下设第一副议长、第二副议长,两位副议长协助议长开展工作。
多数党领袖、少数党领袖: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在议会均设有办公室,领袖下设副领袖和督导协助开展工作。两位领袖和议长一起构成议会领导层。议长在议会相关事务和其他重要事件上须同两位领袖进行协商。
督导:督导是各党派的领导层和该党派普通议员的重要联系纽带,负责向议员通告每周议会将进行的重要事务,提示议员出席各场重要会议、引导议员就重要问题进行提问、引导议员作各种表决。
六、加纳议会会议制度
议会会议由议长主持召开,或由议长委派的副议长代为召开,会议的最少出席人数应为全体议员数的三分之一。表决方法为公开投票和秘密投票两种,凡涉及修宪、选举及人事任命的投票应为秘密投票,举行各类投票时,出席并参与投票的议员数量应占到议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议长无权投票。
议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会,每次全会分三个会议,分别在年初、年中和年终。2009年议会会期为:第一次会议1月7日至3月27日,第二次会议5月26日至7月31日,第三次会议10月20日至12月11日。
七、加纳议会下设的委员会
议会常设委员会14个,分别是:程序委员会、事务日程委员会、特权委员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住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任命委员会、盈利部门主管人员委员会、性别和儿童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辅助立法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特别预算委员会、政府保障委员会。
议会专门委员会16个,分别是:食品农业与可可事务委员会、土地与森林资源委员会、卫生医疗委员会、宪法法律与议会事务委员会、地方政府与农村发展委员会、外事委员会、通讯委员会、国防与内政事务委员会、贸工与旅游委员会、环境科学与技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青年体育与文化委员会、矿业与能源委员会、道路与交通委员会、住房工程委员会、就业与社会福利委员会。
八、加纳议会办事机构
议会服务署是依照加纳1992年宪法成立的议会日常办事机构,该署听从服务署委员会的领导,该委员会由议长任主席,其他5名成员除议会书记官外,其余4人为议长任命。
议会书记官为议会服务署的主管领导,书记官的人选由议会服务署委员会与国家公务员委员会协商确定。议会服务署下设秘书处、法律处、新闻处、公关处、财务处、图书馆等多个部门,为议会及议员提供服务。议会服务署目前仅为议长、副议长、多数党领袖和少数党领袖提供秘书助手,其他议员均无专门办公室和秘书。2009年1月上台执政的米尔斯总统允诺将为所有议员配备公务人员,并向其划拨专门经费,协助议员对选区开展工作。
九、加纳议会的对外交往
加纳议会与世界上多个国家的议会机构有着友好往来,其加入的国际及地区性议会组织包括:各国议会联盟、非洲议会联盟、泛非议会、西非经济共同体议会和英联邦国家议会联盟等。
议会各委员会及议员出访须经议长审批,由于缺少经费,外出访问多靠他国资助,仅议长出访有经费保障。近年来,加议会代表团出访的国家主要集中在非洲和欧洲地区,英、美等主要西方国家的议会代表团也经常访加,以体现对加民主改革的支持。加纳议会目前有20余个友好小组,其中包括加纳议会加中友好协会。
十、加纳第四共和国第五届议会简介
加纳第四共和国第五届议会议员于2008年12月7日通过选举产生,本届议会于1月7日正式成立。本届议会应有议员230席,实有议员228席,另有两席因选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
在现有的228名议员中,执政的全国民主大会党(NDC)占114席,新爱国党(NPP)占107席,人民全国大会党(PNC)占2席,大会人民党(CPP)占1席,独立人士占4席,女性议员共20人。
十一、加纳第四共和国第五届议会领导层及主要负责人
议长Rt.Hon.Joyce Adeline BamfordAddo
第一副议长Hon.E.K.D. Adjaho(NDC)
第二副议长 Hon.Prof.AM.Oquaye(NPP)
多数党领袖 Hon Alban S.K.Bagbin(NDC)
少数党领袖 Hon. Osei KyeiMensahbonsu(NPP)
多数党副领袖 Hon. John A. Tia(NDC)
少数党副领袖 Hon. Ambrose Dery(NPP)
多数党督导 Hon.E.T.Mensah(NDC)
少数党督导 Hon.Opare Ansah(NPP)
多数党第一副督导 Hon.Akua Sena Dansua(NDC)
少数党第一副督导 Hon.Eugenia Gifty Kusi( NPP)
十二、加纳第四共和国第五届议会议员席位分布情况
省 份 |
全国民主大会党(NDC) |
新爱国党(NPP) |
人民全国大会党(PNC) |
大会人民党(CPP) |
独立参选者(IND) |
总计 |
西部省 |
11 |
10 |
|
1 |
|
22 |
中部省 |
11 |
8 |
|
|
|
19 |
大阿克拉省 |
18 |
9 |
|
|
|
27 |
沃尔特省 |
21 |
1 |
|
|
|
22 |
东部省 |
7 |
19 |
|
|
1 |
27 |
阿散蒂省 |
3 |
34 |
|
|
2 |
39 |
布朗阿哈福省 |
8 |
15 |
|
|
|
23 |
北部省 |
21 |
4 |
|
|
1 |
26 |
上东部省 |
8 |
4 |
1 |
|
|
13 |
上西部省 |
6 |
3 |
1 |
|
|
10 |
总计 |
114 |
107 |
2 |
1 |
4 |
228 |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