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会简史
摩尔多瓦实行一院制。1994年2月,摩独立后的第一届议会产生,彼·鲁钦斯基出任摩议长,农业民主党上台执政。1998年3月举行了第二次议会选举,摩共产党人党成为议会第一大党。但民主协议会、争取民主与繁荣的摩尔多瓦联盟、民主力量党组成执政联盟,摩共沦为建设性反对派,杜·迪亚科夫任议长。2001年2月举行了第三次议会选举,摩共上台执政,成为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后第一个重掌政权的共产党。4月,摩共第一书记(后改称主席)沃罗宁当选总统,奥斯塔普丘克任议长。2005年3月举行了第四次议会选举,摩共再次上台,联合基督教民主人民党一道执政,沃罗宁连任总统,马里安·卢普任议长。2009年4月5日选举产生第五届议会。
二、议会地位
摩是议会制国家,议会是最高的人民代表机构与唯一的国家权威立法机关。议会由101名议员组成,一届任期4年。议员由选民直接投票、普选产生。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结果提交的议员名单,由宪法法院认定议员资格。议会成立后,由议会选举总统。总统由五分之三的议员赞同,以秘密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如第一轮无候选人达到此票数,将组织第二轮投票。如两轮均未成功,将再次组织总统选举。如仍未选出新总统,现任总统将宣布解散议会,确定新议会的选举日期。如果总统有违宪行为,根据议员三分之二的赞同票,可以罢免总统。最高法院拥有审判权。总统须在最后判决之日辞职。总统可参加议会的部分活动。总统可就国家主要问题向议会发表讲话。议会如不能组成政府或3个月不能通过法律,总统在咨询各议会党派后,可以解散议会。总统颁布法律,总统如对法律有异议,在两周内将该法律退议会重新审议。如议会仍然保留所通过决定的意见,总统颁布该法。
如选出新总统,将由总统任命总理,总理在任命后15天内组阁,并提出执政纲领。议会必须以52票以上通过政府执政纲领和内阁名单。如45日内,议会至少两次对政府投不信任票,议会也将被解散。一年中议会只能被解散一次。政府将保证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进行总的公共管理领导。
最高法院院长、副院长、法官由议会任命,其他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法官由总统任命。宪法法院对宪法、议会决议、总统令、政府令及摩签署的国际条约进行监督,确认议会和总统选举结果,确认议会解散、总统离任或暂停行使权力,确认总统60天以上无法行使权力。
三、议员选举与议会的产生
选民资格:年满18岁的摩公民。
候选人资格:享有选举权、符合选举法有关规定的摩籍公民。
候选人产生办法:自批准选举日期之日次日起,不晚于选举前30天,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后,可以在中央选举委员会或区选举委员会登记为候选人。独立候选人得到有选举权的2000至2500名支持者签名可予以登记。
议会选举规定:在上届议会届满或解散后,至少3个月内选出新议会。不晚于选举前60天由议会批准选举日期。如总统下令解散议会并确定选举日期,不晚于总统令生效之日起45天内提前进行选举。竞选党派必须获得6%以上、独立候选人获得3%以上的选票才能进入议会。
负责选举的机构:中央选举委员会和区选举委员会。
选举种类:普选、平等、直接选举,秘密、自由投票。
最近一次选举于2009年4月5日举行,进入议会的党派有:摩共产党人党、自由党、自由民主党及“我们的摩尔多瓦”联盟。摩尔多瓦共产党人党60席,自由党15席,自由民主党15席,“我们的摩尔多瓦”联盟11席。
四、议会职权
议会享有如下权力:通过法律、提案和决议;宣布全民公决;解释法律,保证全国立法的统一性;批准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原则;批准国家军事学说;在宪法规定的形式与权限内对政府进行议会监督;批准、宣告无效、中止或废除摩签署的国际条约;批准国家预算,监督预算的使用;对发放国债、向国外提供经济援助和其他援助,对国家与外国签署借款与贷款协议进行监督;依法挑选和任命官员;批准摩尔多瓦共和国勋章及奖章;宣布部分或全民动员;宣布紧急、戒严和战争状态;组织研究和听取与社会利益相关的各种问题;依法暂停地方公共管理机构的工作;批准特赦文件;行使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力。
五、议会组织结构
议会有9个常设委员会(负责提名和豁免权的司法委员会;经济政策、预算和财政委员会;国家安全、国防和社会秩序委员会;对外政策和欧洲一体化委员会;人权委员会;公共管理、生态和国土发展委员会;文化、科学、教育、青年、运动和大众传媒委员会;农业和食品工业委员会;社会保障、卫生和家庭委员会)。议会常设局是议会常务工作机构,由11名议员组成,根据党团比例代表制产生。议长和议员、总统、政府及加告兹自治区人民会议享有立法倡议权。组织法在经过不少于两读之后由当选议员多数通过,普通法及法规由与会议员多数通过。政府提交或经政府同意议员提交的法案,议会可根据政府确定的顺序紧急研究办理。其他立法提案按规定办理。
六、议员制度
在任职期间,议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议员一旦当选,选民无权再将其罢免。除从事教学与科学活动外,议员不能兼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议员不能被拘留、逮捕或搜查,除非是现行犯罪;不能未经议会同意就对其审判,或不听他的申诉。在任职期间,议员不能因投票或表达观点而遭迫害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七、议会党团
第五届议会共有4个政党:摩共产党人党、自由党、自由民主党及“我们的摩尔多瓦”联盟。
来源:《外国议会简介》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