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9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不应当作为建议提出的情形、建议提交途径和方式、分类办理的要求、答复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分组审议时,各位委员认为,要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鼓励代表提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形成一套激励措施。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在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代表的意愿。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同时要尽可能地丰富建议提交的途径和方式,方便代表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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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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