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给人类社会生产力带来了质的飞跃,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产生深刻影响。中国正处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自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网络已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生活。至2015年12月,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6.88亿,其中90.1%(6.20亿)的网民通过手机上网。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接受人民监督。我国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普及发展,对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出了新要求,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新的载体。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公民知情权、监督权,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创新载体,拓展空间,积极通过网络拓宽人大信息公开渠道,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推动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向社会发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公民对立法的意见建议。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省级人大和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是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根本要求。自2008年开始,凡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都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在中国人大网站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2015年,制定《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规范》,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再次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2016年6月15日,共有92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征集到意见212.5万条。其中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吸收到法律条文中。比如,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后,收到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万多条。
二、扩大信息公开,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权威信息发布是人大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网站权威发布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事项;公布工作计划、工作文件和人大机关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代表个人基本信息,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审议、办理情况;建立法律数据库、代表信息库、人大公报库,公众可以免费查询、下载;采取文字、图片和视频方式直播人大会议和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在网络平台上设置专题调查栏目,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征求公民的意见和建议。人大网站扩大信息公开,方便了人民依法、及时、全面获取人大工作信息,成为保证人民知情权、监督权的新途径。
三、搭建网络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各级人大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向代表提供文件、参阅资料和工作动态信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通过网络平台加强代表之间的交流。实现代表议案、建议的网上提交和办理。通过网络专栏平台,提供在线和实时的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支持代表与群众就社会民生热点问题交流对话,征询群众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意见。一些地方人大还开通了手机客户端APP、公众微信号,人民群众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联系当地人大和人大代表,并通过微信平台实现代表与群众在线互动和信息定向推送。
四、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全方位报道人大履职情况。顺应互联网和新媒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全国人大更加重视新媒体的应用,积极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论坛、微博、博客、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报道人大会议和活动,传播人大信息,向社会公开展示生动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比如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向全球各类媒体、网站、“两微一端”免费实时提供两会新闻218篇,有力传播了中国两会声音。
五、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和水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搭建了覆盖大会的专网,部署了多个应用系统,保证了大会多项服务工作高效快速地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信息反映系统不断完善,委员审议发言实现全程电子化处理,达到了全面、准确、及时、真实的标准,为信息公开和共享提供了充足的电子数据资源。通过机关网络综合办公业务平台,解决日常工作急需的收发文管理、日常办公、文件传递共享、文稿送审、阅文办文、会议安排等,促进机关内部统筹协调管理。
我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运用信息化技术行使职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新期待还有距离。我们要紧跟国家信息化发展方向,改进和完善人大信息化基础实施,深化拓展重要业务应用,加快国家法律信息库建设,建设和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大联系公众的网络平台,探索建立全国联网的选民登记系统,推动三级人大电子表决系统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创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作者:窦树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