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前谋划好2017年度立法工作,充分激发和拓展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湖南省地方立法工作的热情和程度,在广泛收集立法建议中更好地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湖南省201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立法项目建议应结合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符合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足省情,关注民生,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二、征集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者附有关资料,并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提出。为联系方便,要写明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式: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邮编:410007,信函封面注明“立法项目建议”);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simon8114@163.com或1942977264@qq.com。联系电话:85309460(传真)联系人:李 敏 徐金云。
特此公告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16年8月15日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