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召开《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田家贵讲话。
座谈会现场。
2016年7月6日,省人大财经委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州人大财经委和市县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关于《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田家贵,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文富恒出席会议。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姚茂椿主持会议。
会上,长沙市、岳阳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人大财经委和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浏阳市、桃源县、宜章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对条例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重点就如何构建科学合理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部门内控和制衡机制、财政监督工作重点、条例适用范围和对象、规范财政监督机构建制和人员配备、法律责任设置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陈君文副主任对财政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修订条例很有必要。他强调,条例修订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和财政部门的作用;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以及财政部门相关机构监督之间的关系;三是要注重财政监督的权责统一,既要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又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作者:苏毅
编辑:redcloud